兔子一副好忙的樣子,具體忙什麼,不知道。
司仲知道對方也不好意思,心裡暗笑,這小土豆越來越好玩了。
倏地,他轉頭看向溪流對岸,眯著眼睛盯著那些不速之客。
溪流對岸不遠處出現了好幾條鬣狗,司仲數了一下,5條,它們似乎是衝著倒下的老虎屍體來的。
對它們而言,那就是食物。
只要對方不招惹他,他無所謂,反正他也不想自己的地盤一直躺著一具屍體。
等它們走近時,司仲發現裡面居然有一個玩家,不得不誇一句對方聰明。
鬣狗是群居動物,它們體型較小,但是特別兇殘。
膽子很大,通常敢於招惹比它們強的敵人,依仗的是族群的力量。
那個玩家知道自己的身份之後,迅速找到族群尋找庇佑,的確是個聰明的做法。
5條鬣狗,就不知道它們會不會打自己的主意,司仲沒動,只死死地盯著它們,散發著生人勿進的氣息。
別說,他的威脅很有用,那些鬣狗本來蠢蠢欲動的,最後還是放棄了,就盯著原本的目標而去。
它們通力合作,咬住死去老虎的肢體,不斷地往遠處拖拽。
期間目光還不斷地掃向司仲這邊,警惕他會不會突然發難。
司仲沒動,就看著它們拽著食物消失在他的視線範圍,回頭看小土豆,發現她半個身子縮進了身後的灌木叢裡。
慫,太慫了!
寧書覺得自己慫沒有問題,那可是以兇殘著稱的鬣狗。
就算她是隻老虎都得讓對方三分,當自己自己是隻兔子的時候,得讓三十分。
要不是因為自己瘸了腿,這種情況下,她應該拔腿就跑的,也許是因為兔子的本能,此時她的身體還微微有些發抖。
司仲感受了一下肚子的飢餓感,覺得是時候去覓食了,不放心地看了一眼寧書。
把她留在這裡,有兩個不穩定因素。
第一就是她會不會跑,第二就是她會不會被其他動物擄走。
無論哪種可能,他都不能接受,那就只能帶著她走了。
這件事挺荒謬,他出去捕獵,居然要帶著一個廢物,真的是連自己都理解不了自己的行為。
寧書再次被叼在虎口,整個身子上上下下地顛簸著,腿因為甩來甩去疼得不行。
這白虎又想幹嘛,非得帶著自己,寧書心裡腹誹,很快她就知道原因了。
白虎如今盯上了一頭梅花鹿,正追著別人跑呢。
它要去捕獵,帶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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