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商量了幾個小時,這時候黃氏早回自己屋子裡躺著去了。這幾天她沒休息好,十分疲憊。
明慧把協商好的逐條整理出來寫成文字,讓兩個哥哥都仔細看一遍,沒問題再交給黃氏看看,沒有異議再找左鄰右舍的德高望重之人見證簽字,算是當個證人。
霍家分家以後的買賣衍生利益不再與霍永進相關,之前的部分都全部折現。碧雲軒以後的股東按股份分配紅利。‘羊六福’、‘光明電力’、‘前進交通’個人自負盈虧,不參與分配。這三個買賣就等於明確了是分給二少爺和三姑娘,日後免生爭執。至於把買賣幹賠了,也是你們自己的事。
大東院霍大少爺打算賣了變現,他認為仗打下去,燕京就不會消停,不如早點找個安全的南方城市安置一家大小。碧雲軒掙錢的時候是能分紅利,哪天再賠了不就沒得分了,見好就收,換個地方再開鋪子也是一樣。不過二少爺自己也有自己的打算,他的飯館子用得是蒙古的牛羊,要是說換到南方去,這蒙古的牛羊怎麼能運過去都是問題。再說自己的新店開業還沒半年,投入的成本都還沒收回來呢!道不同,不相為謀,親兄弟也只好各自分道揚鑣了。
明慧也不太看好大哥的“宏圖大業”,自己可沒在後世的歷史書上見過這位的名字,不過不是名人沒關係,能平平安安得活到後世就好。民國期間總人口下降了很多,惡劣的環境下,很多人都半路下車轉世去了。相比之下沒什麼雄心壯志的二哥也不錯,起碼能給黃氏養老。
黃氏倒是對他們的分配方案沒說什麼,家裡不平靜她不是全然不知,但是太明白了有什麼好處,明顯兒子女兒都大了,各自有自己的想法。打仗這麼危險的事自己不願意讓兒子參與,但他不聽,家裡的生意都是女兒操持,早就不是無知無識的小女孩。分家只是來得早了,讓她措手不及,但財產分了也好,免得日後紛爭。三閨女自己也一視同仁分一份,這個女兒也不是糊塗的,自然能保得住自己和自己的財產。如果是個軟弱糊塗得自己就早早把她嫁了,日後去婆家過日子去。不過二兒子提出也要結婚倒是讓她高興,看孩子開枝散葉總是好事。
當環境發生大變的時候,每個人的反應都不太一樣。霍家選擇了分家,這在民國是比較少見的。民國最常見的是大家長制,大家統一的服從管理,也統一受到大家庭的庇護,為大家庭服務。如果霍老爺子在世也許霍家也是如此。但霍老爺故去了,霍家的人誰也不服誰,終究都按自己的內心做了選擇。
分家的方案一旦定下來,明慧就開始忙碌了,因為年終碧雲軒店裡的結賬關係著霍家大少爺的這個收益裡能得到多少錢。她讓葛掌櫃先準備出六萬大洋的銀票。還有大東院大哥要賣了,她叫福來去附近街坊再租幾間房子給許輝他們住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