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歲兒童一次殺了40個匈奴人》第155章 普法(2)

作者:九指神蓋·7個月前

一顆又一顆頭顱滾落塵埃。那些外來人面無表情的把無頭的屍體拖到廣場中央,堆在一起。

外來人中的文士回到桌子邊上,用生硬的土語再次宣佈,食人是重罪,食人者死刑。

這下村民開始恐慌了。

原來這些人不是來砍頭的,不是要分食這些屍體的,他們是來執行秦律的……

砍過這些頭顱之後,外來者就靜靜的在廣場邊上抱著刀坐下,靜靜的看著廣場上的人,看著廣場上的屍體,一言不發。

整個村子剎那之間變得安靜了。連雞都不叫。

有狗子跑到屍體堆上,舔舐血跡。

一個外來人走過來,手裡拎著一根棒子,掄起來,砸在狗子的後腦。狗子發出一聲哀鳴倒地,那個外來人抽出腰間的刀子揮刀落下,斬落了狗頭,把狗子的屍體仍在了屍體堆上。又轉身回到廣場邊上。

終於明白了,這些外來人是在說,人肉是不能吃的,誰吃了,誰就會死。

外來人來到小村,斬殺了獵頭的村長祭祀勇士,斬殺了分食人肉的人,並沒有立即離開,而是在小村裡繼續停留了三天。

他們並沒有吃村子裡的食物,也沒有接受村子裡女子的邀請,他們自己張開自己的帳篷住進帳篷,他們吃自己帶來的食物。

看得出來,他們對村民很是嫌惡,甚至對那些漂亮年輕的姑娘也是一臉嫌惡。有人問,為什麼阿哥你不喜歡我。那些人用土語說:“我們不和吃人的女人睡覺。”

被鄙視了。

小村的人第一次知道被鄙視是什麼感覺。以前從來不知道“鄙視”這種情緒。

這些外來人在村子裡住了三天三夜。

再沒有人去嘗試割屍體上的肉,只是有一些老阿婆在夜間舉著火把圍著屍體轉圈圈,唱著低沉的歌聲。

外來人並不禁止歌唱。

南國炎熱,三天時間,這些屍體已經腐臭,散發著令人作嘔的氣息。

再沒有人對這些屍體的肉有興趣。

這些外來人就收拾起自己的工具,拍拍屁股離開了小村。在離開小村前,那幾個文士還是用土著的話重複了一下:“不準獵首,獵首是死罪。不許吃人,吃人是死罪。不許殺人,殺人是死罪。大秦皇帝在長安城看著全天下,大秦皇帝無所不知,每一個犯有死罪的人都會被大秦皇帝的武士找到殺死。”

這支小隊唱著歌離開了小村。

在長安朝廷上,廷尉府的資深吏員贏得了辯論,辯論的結論是:秦律只看重結果,不問原因。獵首等同於殺人。按照殺人的罪行處死即可。食人等同於殺人,按照殺人的罪行處死即可。

至於執行這樣的法令,會在嶺南殺死多少人?

皇帝說:大秦疆域之內,不容忍這樣的惡俗。食人的部族,沒有存在的價值。

得到這樣結論的陸賈,立即組織了無數普法宣傳隊,深入百越的無數荒村,去幫助土人移風易俗。

言語不通,不重要。重點不在怎麼說,在怎麼做。

一時之間,南海郡的很多村落都體會到了來自長安的文明教化,懂得了人頭砍下去不會帶來豐收。吃掉勇者的肉也不會變成勇者,只是變成死屍。

很多村落被殺到沒有男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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