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只想做一個小縣令啊》第697章 言私僻獸官虐殺女(1)

作者:手抽的雞蛋·2025-10-05

王寧知道,何歡已經說到了最關鍵的部分。

到了這個時候,儘管心中有萬般激動,但他仍強迫自己不做一聲,靜靜看著何歡。

“老爺交代的事情很簡單,那個‘大人物’有個特殊癖好,他不愛青樓勾欄的花魁妓子,卻獨愛良家。”

“而且,這個良家的歲數,決不能高於十六,十二三最好。”

聞言,堂下的諸官也沒表現出什麼異色。

大明有專門關於男女婚配的法令,並嚴格規定男女雙方的結婚年齡。

若達不到結婚年齡,是禁止結婚的,且連娃娃親都禁止。

《大明令戶令》載:“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時,或有指腹割衫襟為親者,並行禁止”,

意思就是男女結婚必須達到法定年齡,年齡不合格者不得締結婚姻,且禁止男女雙方的家長,在孩子幼年時私定娃娃親。

洪武三年,朱元璋曾定下:“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並聽婚娶”,

就是男女雙方若想結婚,男方必須達到十六歲,而女方必須達到十四歲,只有這樣才能成親。

不過在青樓、勾欄裡,只要你付得起銀子,這樣年紀的女子一樣能給你找來。

不過這良家,卻是另一回事了...

這時,何歡緩緩繼續說道:“我本也沒當做是什麼大事,便去青樓找了幾個尚未破處的女子,送了去那處院子。”

“誰知,卻的那人大發雷霆!”

“那人不知是用什麼手段,居然查到了這女子的來路,連她出身於何處,緣何被髮賣都搞得一清二楚!”

“我這時才知道,自己是多麼無知啊。”

何歡嘴角噙著一抹不知是謔笑還是苦笑,眼神冰冷:

“好在那人沒有拿我怎樣,只是命下人打了我一頓,然後讓我按‘規矩’辦事。”

“到了那時,我才知道那個‘大人物’的規矩是什麼。”

童福山忍不住插嘴:“什麼規矩?”

何歡不屑的掃他一眼:“綁!”

“女子必須未滿十四,且是存於良家的處子之身!”

“這女子要麼是那‘大人物’看上的,要麼是下面的人替他物色的,但一定是綁來的。”

“沒想到吧?”

何歡嘴角噙著冷笑:“這樣的大人物啊,什麼樣的女子尋不到?卻偏偏獨愛這一口。”

聞言,童福山忍不住喃喃自語:“這和先生說的‘人妻蒐集控曹阿瞞’,倒有異曲同工之處...”

許圭忍不住瞪他一眼:“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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