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新婚夜全家流放我養兵五十萬》第一百七十四章 我三房小妾,各個貌美如花!(1)

作者:歌舒笑·2025-07-09

第一百七十四章 我三房小妾,各個貌美如花!

現在幾縣共治,梁寬、常道嚴、王松柏分別負責不同事物。

三人是坐一起議事的時候被叫來的,路上從近衛嘴裡得知緣由,也知道她的脾氣,到了以後,稍做寒暄,立即展開審理。

三人路上已經商議好,由梁寬主審,其餘二人為副審。

“林氏,本官問你,你可認識你旁邊的這人?”梁寬指的是沈從廉。

林氏就是賣到沈家做工的僕人,也是狀告之人的妻子。

“大人,民女認識,這位是沈家二老爺。”

要不是沈從廉怕怕侄女的心,力壓過胸中火氣,在看到林氏的時候,他就要衝上去打人了。

此時他黑著臉,用吃人目光瞪著林氏。

梁寬:“沈從廉,你可認識身旁這位婦人?”

沈從廉冷哼:“不要臉的賤人,她化成灰我都能認出!”

梁寬又指著狀告之人讓他們認。

“你們可認識他?”

林氏:“他是民女的夫君。”

沈從廉繼續冷哼:“他們蛇鼠一窩!”

梁寬快速掃了一眼沈斕曦,伸手拍了下桌子。

“好好回話!”

沈從廉一抖,不情不願道:“認識,他們是夫妻!”

梁寬:“他二人狀告你強佔民妻,你可有異議?”

不等沈從廉回話,劉氏就在一邊搶先嚷道:“我們家買她的時候,是在官府備案的。”

梁寬:“無關人員,沒有問話不得插嘴,如若再犯,掌嘴,棍刑!”

劉氏嚇的趕緊往女兒身後躲。

狀告之人大聲喊冤:“大人,不能因為我妻賣給他們家當僕人,就隨便強佔隨意打殺吧,我妻子只是賣去做工,不是把命賣給他們家!”

府衙備案人員上前把林氏畫押的字據奉上,是簽了死契的家僕,按律主家是可以隨意典賣處置的。

但是大周律法同樣有云,即便是典賣了死契的家僕亦不可隨便打殺,出了人命也是要貪官司的。

梁寬查驗過字據以後,就把字據放在一邊。

“林氏,你再把當日的情景,詳細描述一遍!”

林氏一臉的為難:“大人,大庭廣眾之下,民女羞於啟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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