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槽!這下事情可鬧大了!
這條線索絕對非同小可,簡直不敢想象背後牽扯有多大!
地上這具屍體根本不可能是劉青水本人!
像他那樣的人物,怎麼可能親自下場幹這種髒活?
當李所長腦海中閃過“楊衛民”這個名字時,整個人如遭雷擊,瞬間想通了許多困擾已久的疑點。
當初調查易中海案件時,他就百思不得其解:
易中海區區一個八級鉗工,憑什麼能讓楊衛民不惜違法也要幫他銷燬證據?
八級工的身份還不值得楊衛民違法!
此刻,所有的線索終於串聯起來了。
因為偵辦易中海案的緣故,李所長對易中海是聾老太養老人這件事再清楚不過。
現在加上聾老太暗藏的這份“認罪書”,再結合楊衛民的涉案,整個案件的輪廓頓時清晰起來。
問題的關鍵根本不在易中海身上!
真正有價值的,是此刻拿在他手裡的這份認罪書。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聾老太必定是用這份認罪書要挾劉青水出手,這才有了楊衛民幫易中海銷燬犯罪證據的事。
那麼能控制軋鋼廠廠長的人,會是什麼人呢?
楊衛民雖說只是一個廠長,但人家是副廳級。
按照這個邏輯,這位劉青水至少是??級的大人物。
這樣的人別說是他一個小小的所長了,即使是市局都不一定有許可權處理。
根據1954年憲法及《逮捕拘留條例》,高階GB的逮捕必須經QG人大或GWY批准。
在實際操作中可能需要Z或者P的點頭才行。
他若擅自行動不僅是“越權”的問題,甚至會被懷疑“政治立場”。
那麼他接下來將要面臨的將是……
想到這裡,李所長的眉頭皺得能夾死個蒼蠅了。
這狗批四合院真的是個要人命的玩意!
關鍵這裡死人了的情況還不能讓外界知道。
劉青水那邊長時間等不到他的人肯定會懷疑,但只要沒有確切的資訊就能對他形成“安慰”。否則他如果知道了這裡的情況,狗急跳牆的情況下還不知道會不會造成更大的亂子。
要不要先把這個院子暫時封鎖起來?
這個念頭剛冒出來,李所長就立即自己否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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