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命人抬上一面銅版,版上刻著新政細則:
一、田製革新
1、承認現有封邑合法,但需重新勘界立碑,嚴禁後續兼併。
2、 設“民田紅線”:
每戶庶民保底田五十畝,任何人不得侵奪。
3.、推行“限田累賦”:
封邑外私田,百畝內賦十取一,百畝至五百畝十取二,五百畝至千畝十取三,千畝以上十取四。
所增賦稅,半數歸中央,半數留地方用於水利、道路。
二、兵權分級
1、 依封邑大小定“護邑兵”額:
百畝邑可養十甲,千畝邑可養百甲,三千畝以上不得超過三百甲。
2.、超編之兵,或遣散歸農,或納入“王師邊戍”,由中央供餉。
3、 嚴禁私鑄兵器,所有兵器需由王室工坊統一銘刻編號。
三、司法統合
1、保留封邑內民事裁判權,但死刑、謀逆、跨境重案,需報中央司寇複核。
2.、設“巡邑御史”,每年巡視各封邑,受理庶民直訴。
四、貢賦透明
1.、貢賦定額公開,各邑歲貢數額刻於鄉亭木榜。
2.、開通“直輸通道”:
庶民可繞過封邑大夫,直接將部分貢品(如特產)輸往中央指定倉庫,換取鹽鐵券。
銅版內容宣讀完畢,殿內鴉雀無聲。
這些新規,刀刀見血:
限田累賦直接打擊兼併;
兵權分級防止武裝割據;
司法複核收回終極審判權;
貢賦透明斷了中飽私囊之路。
一位年輕氣盛的貴族(周室旁支,封地在衛)忍不住起身:
“周公!此制若行,封邑還有何權?與郡縣何異?武王分封,本為酬功,今卻要自縛手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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