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規則:犯肆需要一名律師,對模糊主體進行侮辱罪和誹謗罪的控告,模糊主體需要一名辯護律師,最終由陪審團裁定侮辱罪與誹謗罪是否成立。
曹雲看到這裡,一拍掌,自己一直就奇怪一件事。犯叄案動用民間陪審團,這麼陪審團的成員都是各網路板塊的管理員。如果烈焰沒有任何準備,怎麼能在不到24小時時間搞定這件事?原來民間陪審團是打算用在犯肆身上。
如果猜測沒錯的話,犯叄陪審團本打算啟用嘉賓,讓警察職業成為陪審員,去拷問和折磨他們。但是因為嘉賓們認為陪審團不公,所以導致原本準備給犯肆的陪審團被移到犯叄陪審團。
再如果沒有猜錯的話,來自網路各大板塊的管理者,都是曾經攻擊,甚至是動煽大家攻擊犯肆的人。
城會玩,烈焰不怕事大,怎麼熱鬧怎麼來。有意思的是,陪審團現在根本不知道犯肆案和自己有關。難怪犯叄案結束後隔了兩天再出案,原因自然是每天五千美元的酬勞。掰手指算,每位陪審員已經有三萬刀的報酬,不過三萬刀暫時還沒發出來。
唉……犯肆案後,烈焰公佈真實情況,所有的陪審員都是謾罵和攻擊過犯肆的人。這樣一來,就可以拷問陪審團真的還有存在的必要和法律價值嗎?
犯壹到犯肆,陪審團的作用只有添亂,沒有真相,不支援真相,甚至不支援正義。
……
桑尼敲錘子:“犯肆控告網路暴民侮辱罪和誹謗罪一案准備開庭。開庭前我要罵個娘。什麼鬼真人秀,會不會玩遊戲?你告訴我現在這遊戲怎麼玩?”
節目組攝像師很配合的把鏡頭給了控方,幾乎所有人坐或者站在控訴席上。一個犯伍當看客。在辯席上只有一位瑟瑟發抖的警方網路安全專家,小姑娘雷玉。
桑尼再質問:“怎麼玩?”
節目組也很委屈,嘉賓太多,主要崗位太少。原本曹雲當辯護律師,九尾做主控官挺好的。但是曹雲矯情,人家拒絕辯護,同時也得考慮九尾的立場。他們一直和投資方派來的節目助理溝通,希望能做一檔好看的節目。就目前這情況……說不定收視率會很高哦,但是這個高不是節目組希望的高,大家都是來看笑話的。
管家還是很有鏡頭感,走到鏡頭前道:“暫停庭審。鑑於法官桑尼的提議,我們要對遊戲規則進行一些約束和改變。”
桑尼一怔,我提議?我只是抱怨。我好像也可以不抱怨的哦?
曹雲在下面暗笑,節目組已經準備修改規則,不過沒人提議,他們也不好一改再改,就等嘉賓開口。
果不其然,管家象徵性的和節目助理聊幾句後就登臺:“首先,因為投資方一再修改大名城的遊戲規則,所以投資方給予每位嘉賓五十萬刀的違約賠償。”
曹雲立刻鼓掌,這種精神必須表揚。大家紛紛鼓掌,你隨便改。
這裡要解釋下錢的概念,對大部分人來說五十萬刀很多,綜合計算是不是對富人誇大其詞?諸如電視劇中動不動就是十萬年,五萬年的壽命類似呢?實則不然,金字塔頂部富豪賺錢的速度是極為可怕的,以國內首富來說,人家每天財富增加六千萬美元。就算十億美元,只不過是人家半個月的收入而已。普通人半個月收入能幹嘛?能開一個這麼大的遊戲,玩的這麼開心嗎?
前文提到的邊際效益,當一個人每天收入以十萬計算後,金錢帶給此人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就會大幅度降低。窮人的幸福增值就是賺錢,錢能帶來實際的幸福。富人也是人,他們也需要幸福增值。很多富豪在成功之後就會做一些能吸引自己興趣的事。有好的也有壞的,諸如索羅斯,錢已經沒意思了,開始全球玩政。有輿論分析認為,索羅斯的真正意圖是向全世界輸出美國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實際上就是錢太多,想玩點別的富豪玩不動的東西,以此收穫成就感。他多次成功出資策劃那個什麼……其朝裡面扔的錢都是以億計算的。
富豪對大名城的投資,相當於,日賺兩百元的人花費五、六百元。
管家開始念讀修改後的規則:
第一:大名城第一階段遊戲以控辯法庭為主,確立曹雲、歐陽逸為辯護律師,如一人不願意辯護,另外一人可以辯護。如兩人不願意辯護,扣除兩人一百萬刀獎金,從大名城外僱傭律師進行辯護。
第二:檢控官九尾和令狐恬兒,情況和辯方類似。
第三:取消節目宗旨:找出最後一名壞人,廢除壞人卡。本節目改變成為闖關遊戲,越是走到最後,越可能拿到更高獎金。
“臥槽。”曹雲聽到這裡,拍案而起:“你們說廢就廢?還有沒有王法?有沒有契約精神?”叔可忍,嬸不可忍。
所有人一瞬間怔住,曹雲竟然是最後一張壞人卡的擁有者。
犯壹案,曹雲派遣寒子忽悠陪審團,最終壞人勝利,由於大家認為寒子是反向風投者,所以沒有懷疑曹雲的立場。曹雲和犯貳平分四百萬。
犯貳案,曹雲拒絕為犯貳辯護,陪審團判定犯貳罪名不成立。烈焰翻出底牌,證明犯貳是真罪犯,壞人再次勝出。曹雲獨得四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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