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了,我想見識娛樂圈的風景》第965章 徐征的場外騷操作(2)

作者:甜咸粽皆可·23天前

這部電影按照目前的票房走勢,拿下如超過《泰囧》國內12.77億,全球13.12億人民幣票房的成績,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所以,在電影還沒上映時,徐徵就將這部分收益權一分不剩,作價8500萬轉讓給額港島上市公司21控股,也就是後來的歡喜傳媒。

如果到這裡,其實也還好,無非就是預期收益提前鎖定現金收入而已,這個沒什麼。

不過,趙墨又向林楓彙報了徐徵之後的操作。

“我們後來發現,早在更早前,也就是《港囧》剛剛定檔後,徐徵就以0.4港元/股的價格認購了21控股4.8%股份。

然後又利用這次提前套現的現金,再次以0.46港元/股的價格,再次購入14.2%的股份。

現在,他以19%的股份成為21控股第二大股東,這意味著他將個人利益與上市公司股價深度掛鉤。”

趙墨說到這裡,林楓已經知道徐徵要做什麼了。

“現在21控股股價怎麼樣?”

“21控股之前釋出了資訊,股票有微漲,到了昨天,因為《港囧》票房的火爆,21控股再次發出利潤預增公告,特別強調原因就是因為他們掌握了18%的《港囧》票房收益分紅權。

然後他們的股票就開始快速攀升,現在已經超過1塊港幣了,而且還在上升。”

林楓皺了皺眉:“這麼做沒有合規風險嗎?”

“呵呵,”趙墨輕笑一聲,“他背後應該有高人指點。”

趙墨評價了一句,有繼續道:“首先,徐徵之前就取得了港島居民身份,而這次的操作,他是以其控股的真樂道文化傳播公司操作的。

就這樣,真樂道文化傳播公司在法理上屬於外商投資公司,那麼這個投資是合法的。

不但合法,而且以我國目前的規定,從外商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所以,甚至他賺取的利潤,還享受了這一稅收優惠。”

“其次,”趙墨接著說,“徐徵在《港囧》中的核心操作是透過真樂道文化提前將18%票房淨收入收益權以8500萬元轉讓給21控股,同時以股東身份認購上市公司股份,這屬於影視金融化的創新模式。

這種‘收益權轉讓+股權繫結’的交易結構,在現在的監管框架下並未被明確禁止,也不會受到監管部門的公開處罰。

而且,他的各個時間點卡得很準,股份比例也合規。

比如,第一次購入21控股股票的比例只有4.8%,並未達到5%的強制公告的持股線,所以他不公告是合法的,也沒有引起股價的波動。

到了《港囧》上映前賣出權益,再次買入股份,也合規。

前者屬於民事權益轉讓,而且並未涉及我們的利益,完全不受第三方制約。

後者屬於股東增持,雖然大家都知道其目的,但是在港島的法律框架中,完全合法,而且都是在《港囧》上映前。

至於21控股,他們的操作也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特別是每一次公告,都卡在法律規定的時間紅線上,沒有一點違規的地方。”

林楓笑笑:“這個光頭,聰明絕頂的腦瓜都用在這個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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