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開局帶女知青吃雞》第240章 這……這就完事兒了?(1)

作者:意通明·2025-08-10

頃刻間,屋裡屋外全都安靜了下來!

譚主任微微點頭,一邊唰唰記錄,一邊繼續詢問細節。

問完以後,又叫上兩個同事到一旁商議了一會兒!

再次回到陳大山面前時,譚主任便從皮質公文包裡,抽出了夾著影印紙的三聯單:“經核查,你收購倒賣魔芋的行為不構成投機倒把,魔芋也沒納入統購統銷目錄,因此不予追究。”

說到這裡,他突然話鋒一轉,臉色也變得嚴肅了起來:“但經過我們查實,你擅自從事服裝製作銷售,既沒有工商營業執照,也沒有辦理稅務登記,已經違反了《工商企業登記管理試行辦法》!”

說到這裡,他的音調稍微提高了一些:“現依法對你做出以下處罰!”

“第一、立即停止違法經營活動;第二、處以罰款二十元!”

說完譚主任便把開好的三聯單遞到了陳大山面前:“麻煩你簽字,現場繳納罰款!”

陳大山二話不說地接過單子,在上面簽上了自己的大名,從口袋裡摸出兩張大團結遞了過去。

僥倖心理是真要不得!

幸好現在還是二月份,譚主任是按照62年出臺的《工商企業登記管理試行辦法》進行的處理,所以才只罰了二十塊錢!

要是等到下半年的《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出臺,不僅罰款金額遠不止這個數,而且還要沒收違法所得!

見陳大山這麼配合,譚主任點了點頭,語重心長地交代:“你昨天去辦的營業執照,十天以後就能拿到了!”

“希望你不要再犯糊塗,等拿到證以後,再光明正大地去做買賣……”

他說著便抬手拍了拍陳大山的肩膀,然後叫上一起來的兩個同事準備離開。

看到這一幕,始終都滿懷著期待地等著下文的李立東等人,頓時就懵了!

這……這就完事兒了?

不是說要先罰款,再沒收非法所得,然後還要把陳大山抓去坐牢的嗎?

咋就只罰了個款,就沒下文了?

李立冬和李衛平兩個,當即就衝到了譚主任面前:“領……領導,您是不是弄錯了?”

“鎮上的廣播裡不是說倒騰物資、低買高賣,就是投機倒把嗎?”

“陳大山去年收了大幾萬斤魔芋,賺了鄉親們上千塊錢,這都不算投機倒把,啥叫投機倒把?”

他倆還在想著講道理,兩個老太太卻是直接就罵開了:“當著這麼多人的面睜眼說瞎話,他們算個狗屁的領導!”

“我說陳大山這兩天咋天天都往鎮上跑,你們也是拖到現在才來查呢,感情是全都收了他的好處!”

“狗日的蛀蟲,竟然把咱們當傻子耍!”

“今兒你們要是不把陳大山抓起來,就別想走出這個村兒!”

有了她倆帶頭,李衛平和李立東兩家的老老少少,立馬湧上前去堵住了陳大山家大門:“對,不把他抓起來就別想走!”

“陳大山給你們送的好處,都是咱們的血汗錢,你們全都得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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