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荒年,當惡嫂,空間在手肉管飽》第468章 不必請我(1)

作者:伊玖玖柒·8個月前

第468章

“不必請我,我來了,老哥,嫂子,我們村子一向愛好一個和字,不是賊匪之類,不會與你們大打出手,但你們鬧到我們村裡不得安寧,我身為兩村裡正絕不能放任,都要告官,那一起出發吧!”

“是這個理。”陸明遠應和著,兩人轉身帶上葉採蓮等人就要往村外走。

小六的娘見狀頓時腿軟了,那模樣急切得很,拉住她男人,“當家的,怎麼辦,聽這話的意思,這家還是官家,再鬧下去,咱可幹不過......”

小六的爹一時間拿不定主意。

這時候楊里正回頭,又添了一句:“不是老朽我偏袒,實則眼下情況於你們不利,小六奴籍文書齊全,合乎律法,小六就已是葉氏的人,你們就算是爹孃,也不能再將她許配。”

說到後半句,他語氣陡然嚴肅了幾分,“你們竟還先收了銀子才來要人,簽了妾書,這就是板上釘釘的觸犯律法,真鬧到官府了,杖責是輕,流放北邊苦寒之地也是極有可能!”

夫婦倆嚇得站不穩,竟然“撲通”一下跪在地上。

“不不不,不告官,誰說了要告官的!我、我們也是被村裡富戶逼迫的,才籤書收錢的!”

中年男人一下子就撇開了關係。

葉採蓮回頭,哪能讓他就這麼全身而退。

“被逼迫?”葉採蓮目光冷得似二月的霜,走近幾步,壓低了聲音,僅有周圍幾個知情的人能聽見。

“當初小六從賊人窩裡逃出,回到家裡,是你們這對父母說的,她留下是恥辱,現在得知她還有點價值可用,就千方百計來要人,這是被逼迫?還是心太黑?”

葉採蓮轉頭看向里正,“楊叔,既然你看過了,我的文書有效,那還勞你走一趟,上告南城縣衙,私賣奴僕這一條,按律當杖責二十;聚眾滋事引發兩村矛盾,再杖十;另外因他們糾纏導致我土地裡的活停工,他們當賠償我損失十兩。”

中年夫婦一聽哭得撕心裂肺,杖責就算了還要賠錢,還是十兩!那不是要他們老命嗎?

那女人是個能屈伸的,當即上前跪在葉採蓮跟前求饒:“東家,是我們糊塗,我們不敢了,再也不會打她主意了,這丫頭是你的,我們不要,不帶走還不行嗎?”

楊叔等人終於鬆了一口氣,不愧是葉採蓮提早叫人來通知他演這出戲,可算是將人唬住了。

不過說唬也不對,律法倒是真的,只是是否能夠核實這一點,其實並沒有那麼好判斷,並不是說告官就能有定論,麻煩得很。

能將他們在告官前就唬住,這無疑就省事多了。

葉採蓮語氣並不鬆懈,說:“你們這樣的人,口齒不牢,說的話,我不敢信。不過你們終究是小六的父母,這樣,要不告官也行,小六,你說要如何?看在你辦事得力的份上,讓你自己選。”

葉採蓮把主動權交給了小六。

父母之事,她不會為人做決斷,只能看她自己如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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