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以上這些因素,幾個人最後決定,在馬玉晨和保衛科長同時值班的那天動手,馬玉晨負責拖住嚴海東,張國友和馮佩軍趁保衛科長沒來之前,衝進銀行辦公樓,先把其他兩個看守人員幹掉,等保衛科科長到的時候,再趁其不備把他幹掉。
接下來就是逼問裝鑰匙的保險櫃密碼,由於馬玉晨也是內部人員,為了防止事後警方懷疑,他和嚴海東一樣,也接受張國友逼問密碼,等嚴海東的密碼到手之後,把嚴海東干掉,拿到兩把鑰匙,開啟金庫大門。
事成之後,張國友和馮佩軍臨走時打馬玉晨一槍,馬玉晨假裝昏迷,事後到醫院休養幾天,下半輩子就可以享受榮華富貴了。
從他們的第二步的計劃來看,整個過程可以稱的上是非常縝密,但到最後把錢運出去這一步的時候,卻又讓人覺得智商堪憂。
按理說幹這麼大個買賣,怎麼也得弄一臺車往出運錢,能拿多少是多少,本來馮佩軍就是開出租的,又不是沒那個條件。
再不濟的,好歹也得弄個三輪車,那玩意買一輛新的,也花不了幾個錢,但是他們最後居然選擇用腳踏車來搬錢。
馮佩軍落網後是這樣說的:“用自己的出租出車,萬一有人看到了,一下就能查到我身上,我們覺得不安全,也不想花錢買車,腳踏車隨處可見,不容易引起別人注意。”
這幾個小子主打的就是:既然是無本生意,那就得分逼不花。
整個案子前前後後,他們連槍都是偷來了,除了花400塊錢買子彈,其他的一律能省則省。
所有環節計劃完畢之後,他們還考慮了一些細節問題,首先是報警器,這個由馬玉晨在作案過程中破壞掉,他是內部人員,報警器的位置和原理他都知道。
另外等錢到手之後,再用清水把現場沖洗乾淨,然後撒上胡椒粉,這樣即便是警犬來了,也無能為力。
現在已經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了。
1997年11月9號星期天,馬玉晨下班之後,給張國友打了一個電話:“下週的值班表排出來了,週四和週五我值班,保衛科科長也在。”
張國友聽完之後,大喜過望,他早就等不及了:“我這邊已經都準備好了,那咱們就週五動手。”
一週很快就過去了,1月14號週五下午三點,張國友給馮佩軍打了個電話:“今天晚上動手,一會我去找你。”
馮佩軍有一段口供是這樣說的:“張國友事先根本沒有告訴我哪天動手,一直到週五當天下午,才臨時通知我,我一點準備都沒有,還是和我老婆撒謊,說臨時要出車去外地,這才能從家出來。”
張國友放下電話之後,在家做了一頓晚飯,下午四點左右,他把提前買好的安眠藥,拿出來6片,磨成了粉末,放到了老婆的粥裡,等他老婆迷迷糊糊的睡著了,張國友這才出門去找馮佩軍。
兩人見面的時候,是下午4點40分左右,他們帶上槍和繩子,火速奔向人民銀行正門。
銀行是下午四點半下班,由兩名保衛人員孫玉田和魏鐵明接班,辦理完交接之後,其他人都回家了。
孫玉田當年45歲,他讓魏鐵明先回家吃飯,等魏鐵明吃完飯回來,自己再回去吃飯,這是他們的慣例。
這個時候正是金庫防範性最差的時候,整個銀行大樓裡只剩下孫玉田一個人,而且大門還沒有關閉。
晚上4點50分左右,天色已經暗了下來,張國友和馮佩軍輕輕鬆鬆的從正門走進辦公樓大廳,大廳左邊第一個房間,就是值班室。
值班室裡面隔成了兩個房間,外面一間有個視窗,是接待處,裡面一間是休息室。
當時孫玉田正在裡屋的床上休息,根本沒看到兩個人進來,張國友和馮佩軍開啟值班室的門,衝進休息室,還沒等孫玉田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張國友對著他腦袋就是一槍,當場把人打死,接下來就是在屋裡等著下一個人。
5點15分左右,魏鐵明從家裡吃完飯回來,推開了值班室的門,一進門就被兩支槍同時頂在了頭上,兩人把魏鐵明逼進休息室,同樣是一槍爆頭。
殺掉魏鐵明之後,兩人把屍體都拖到一起,繼續等待下一個人到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