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美女和大腿,來看殺人和悍匪》第82章 武漢連環殺人案張明高(八)(2)

作者:甜柔·2025-07-28

張明高把腳踏車和錢袋子藏到了樹林深處,然後回到了魚塘邊,在這裡過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張明高在魚塘裡洗了一把臉,又到樹林裡推出腳踏車,把錢袋子掛在車上,走出鐵路專線之後,騎車上了中北路。

騎了兩公里左右,張明高看到路邊有個商店,便停了下來,他在商店裡買了一個新包,把錢袋子裝進這個新包裡。

接下來他扔掉腳踏車,坐著8路電車,到了武昌南站,然後從這裡轉車,去了漢陽區的鐘家村。

到了鍾家村之後,張明高再次換車,打了一輛計程車去了七里廟,隨後下車步行,繞了一大圈之後,終於回到了他在五里墩租的房子裡。

張明高知道這次玩大了,自己肯定是暴露了,這麼多人都看到了他長什麼樣,武漢肯定不能再待了,得儘快離開。

警察這邊接到報案之後,很快就畫出了模擬畫像,並且根據現場遺留的彈殼,和之前的案子併案到了一起,開始對張明高全市通緝。

張明高不敢出門,決定先躲幾天看看情況,等把家裡安頓好了之後,就離開武漢,開始亡命天涯。

8天之後,11月20號晚上,張明高悄悄的回到了漢陽縣老家,找到了弟弟張明強,把他約到了一個歌廳的包間裡。

以下兄弟倆的對話,摘自張明強的口供:

張明高:“哥要離開武漢一段時間,估計要很久。”

張明強:“哥,你的意思是再也不回來了嗎?”

張明高:“差不多吧,我已經決定了,你就別問什麼原因了。”

隨後張明高拿出一個白色的包,交給了張明強,又對他說道:“老弟,以後咱們張家就指望你了,爹媽都不在了,你的婚事我不能不管,這裡面有五萬塊錢,你拿兩萬塊錢結婚用,儘快找個女朋友,早點結婚,好給咱們老張家傳宗接代。”

張明強:你哪來的這麼多錢?

張明高:你別問了,我自己做生意賺的。

張明強:徐家棚那個案子是不是你乾的?

張明高:跟我沒關係,這五萬塊錢,你拿出來三萬,給大姐和兩個妹妹,你們也不用聯絡我,如果有條件的話,我會聯絡你們。

張明高交代完這些之後,就和張明強分開了,張明強告訴警察:“我哥當時說那些話,和交代遺言差不多,當時我就猜了個八九不離十,全市到處都在查那個案子,畫像我也看到過,一眼就認出來了,那個人是我哥,但畢竟是自己親哥,我沒忍心去報案。

張明高落網之後,弟弟張明強因為知情不報,再加上之前協助張明高扔那些土槍零件,被法院以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就在張明高見弟弟的前一天晚上七點鐘,武漢市漢陽公安分局,接到了五里墩村的管區民警彙報:

我們轄區內唐家灣7號,有一個租戶,房東覺得比較可疑,這人叫張明高,1963年3月16號出生,身高一米七左右,體貌特徵和通緝犯裡的案犯高度吻合,房東說這個人平時喜歡穿旅遊鞋,床底下還有一個棕色的密碼箱。

專案組接到彙報之後,本著寧抓錯不放過的心態,馬上找到了張明高的房東,詳細詢問了張明高的具體情況。

以下內容摘自張明高房東的證言:

去年11月2號,張明高來我這租的房子,他自己一個人住,但總有另外三個人經常過來找他,每次都是神神秘秘的,而且這幾個人每次都是大半夜出去,我遇到過幾次。

另外張明高好像沒有工作,有時候幾天都不出門,但看起來並不缺錢花,前幾天我看到通緝令,越看越覺得他像那個通緝犯。

警方透過房東的描述,判斷張明高有重大作案嫌疑,於是決定馬上對他展開抓捕。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