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聽完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後,非常慎重的說道:“我得諮詢一下靠譜的人。”
隨後他找到一個刑警隊的朋友,拐彎抹角的把這件事說了。
舅舅回來之後,讓費志宇趕緊去自首,越快越好,而且告訴他:“你就差那麼一點了,如果再跟他們幹一次,那性質就完全變了。”
1997年11月11號下午,費志宇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瀋陽市公安局瀋河分局投案自首。
副局長親自詢問了之後,馬上開始部署抓捕行動。
其實其他幾個小子對費志宇也不太放心,10號這天晚上,田中給費志宇打了一個電話,讓他出來喝酒。
費志宇告訴田中,自己要去一趟瓦房店,把這件事推脫了。
不過田中並沒多想,覺的這小子可能是第一次殺人,害怕也是正常的,不管怎麼說,他也動手了,以後再鍛鍊幾次就沒問題了。
其他幾人喝完酒之後,王德來和李濤跑去了丹東,打算在這邊看看情況,想開闢一個新的戰場。
費志宇自首之後,警方馬上帶他回家,埋伏好了之後,讓他給田中打傳呼,結果連續呼了好幾遍,一直到了晚上,田中也沒回電話。
警方沒辦法,只能把田中又帶回了警隊,留下來幾個警察在這守著。
第二天早上七點半,田中的電話終於回了過來,費志宇的老爹接起電話,田中在那頭說道:“叔叔你好,我是田中,費志宇在家嗎?”
老費按照之前警察教他的內容說道:“我兒子生病了,在床上躺著,還沒睡醒呢。”
田中聽完之後說道:“怎麼還病了呢,那我一會去看看他吧。”
放下電話之後,警方趕緊帶著費志宇,風馳電掣的往家趕,他們剛到費志宇家樓下,就發現田中和一個姓孫的小子,騎著摩托車到了單元樓門口。
兩個人停好車之後,直接進了樓裡,屋裡的警察從樓上看到這一幕之後,馬上上床鑽進了被子裡。
田中進屋之後,特別關心的走到了床邊,可還沒等他說話,警察就從被子裡跳了出來,用槍頂在了田中頭上。
透過現場審訊,田中當場承認了殺人搶劫的事,並很快交代了其他三個人的去處,和他一起來的孫某,對此並不知情。
陳瑞勤當天上午九點多鐘,還在家裡睡覺呢,就被上門的警察按住了。
當天晚上,瀋陽警方連夜趕往丹東,把王德來和李濤抓捕歸案。
1997年12月25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公判大會,判處田中、陳瑞勤、王德來、李濤死刑。
鑑於費志宇並沒有實際參與殺人,並且他對於案件的偵破,具有重大的立功表現,而且有自首行為,所以對他免於了刑事起訴。
1998年3月17號,經過遼寧省高階人民法院核准,四個人被執行了槍決。
這個案子偵破的關鍵點,出現在費志宇身上,他作案之後選擇了自首,這個選擇非常正確。
很多案子裡的案犯,都是從偷開始的,慢慢就變成了搶劫,搶著搶著,一不小心就殺人了,到最後已經沒有了回頭路。
所以在犯罪這條道路上,只有及時回頭,才能救自己,一條路走到黑的人,絕對沒有好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