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美女領導帶我青雲直上》第1648章 矛頭對準(2)

作者:將河·2025-07-30

許華熙詫異問道:“李警官,該不是懷疑這件事跟我們華西集團有關吧?”

“我們華西集團可是合法企業,也絕對不會參與到任何違法犯罪當中。”

“更是對違法犯罪的行為,零姑息零容忍!”

“這一點,李警官應該是清楚的。”

“之前我們華西集團的兩名高管白成虎和魏華強,違法亂紀,打著我們華西集團的旗號,在外面胡作非為,招搖生事。”

“我們集團知道後,第一時間就向警方進行了報案,並且主動提供了舉證材料。”

“全力配合警方的調查,甚至還幫著警方破案!”

李東笑著說,“許總是什麼人,我當然清楚。”

“所以今天,我只是來找於兆龍瞭解情況的,跟華西集團無關,也跟許總無關。”

“只是正常的調查,畢竟於總曾經途經案發現場。”

“我想找他聊聊,看看他能不能為我們提供一些線索!”

杜瑤在一旁接話,“李警官,雖然我不想打斷您和許總之間的談話。”

“但是作為華西集團的首席律師,我還是要做我的本職工作。”

“我想請問,警方現在是有什麼證據能夠表明,高速公路上發生的武裝襲擊,跟我司的高管於兆龍先生有關麼?”

“既然警方想請我的當事人配合調查,總得拿出一個交代吧?”

“總不能警方懷疑誰,沒有任何理由,也不問青紅皂白,就可以直接上門拘傳吧?”

李東反問,“我在案發現場見過於兆龍,這個交代合理麼?”

杜瑤條理清楚的提出質疑,“三點。”

“第一,根據李警官剛才所說,案發現場不是密閉空間,而是高速公路。”

“在這種特定場合,車來車往,有人行經再正常不過。”

“雖然我無意替我的當事人進行開脫,但是事實確實如此。”

“於先生今天確實沒有來上班,而是出公差,今天一早就去了省城,處理一筆省城的業務。”

“這件事,集團的內部昨天就已經進行了報備,於總也不是臨時出行。”

“所以,我的當事人,有足夠的理由,有正常的理由,駕駛車輛行經案發地。”

“我相信,當時那條高速公路上,行經案發地的一定不只我當事人一個。”

“李警官為什麼就篤定,這件事一定跟我的當事人有關?”

“對於其他行經案發地的司機或者乘客,警方這邊有什麼處置嗎?”

“警方如果只憑這個,就對我的當事人用如此手段,我保留追究和上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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