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的話,怎麼可能用此昏招?
果然,姜志陽抓到把柄,當即反擊道:“楊主任,陳長明同志的事,上級領導自有定論。”
“在這件事情沒有結案之前,我覺得還是不要議論為好。”
“再說了,陳長明是陳長明,李東是李東,不可以拿來類比。”
“我剛才也只是舉個例子而已,說明我信任李東同志的人品,正如我信任楊主任你的人品一樣。”
“據我所知,在於兆龍對李東同志進行言語挑釁之前,楊主任曾經單獨見過於兆龍,有這事麼?”
楊權也沒避諱,“沒錯,有這事。”
“當時華西集團的律師也在場,急於確認當事人的情況。”
“我就進去幫著看看,待的時間也不多,幾分鐘而已。”
姜志陽點頭,“沒錯,只有幾分鐘。”
“但我就想不明白了,於兆龍被關在分局二十多個小時,一直保持沉默。”
“別說言語挑釁了,就連配合審訊都做不到。”
“怎麼就在楊主任見過一面之後,於兆龍的情緒突然亢奮?”
“不光不配合李東的工作,而且還對李東進行言語挑釁,甚至拿李東的妻女當作威脅!”
“楊主任,您不覺得這事有些太過巧合嗎?”
隨著姜志陽話音落下,會議室內一時議論紛紛。
關於姜志陽的猜測,旁人早就想到了。
於兆龍之前都沒有挑釁李東,為什麼馬上就要被保釋了,卻非要在這種時候選擇挑釁?
執意討打?
顯然不是!
肯定是知道自己馬上就要被保釋,故意挑釁李東,從而落實李東的把柄!
只不過,於兆龍又是怎麼知道自己即將被保釋?又怎麼能保證自己挑釁李東之後能全身而退呢?
肯定是有人跟於兆龍承諾了什麼!
誰能跟於兆龍如此承諾?
於兆龍被關押期間,除了李東之外,也就只有楊權單獨接觸過。
偏偏就是楊權前腳剛走,於兆龍後腳就發難了!
時機選的這麼好,如果說是巧合,未免也有些太過巧合了!
在場都是聰明人,也都知道發生了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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