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不?
不過要想達成這個想法,也是需要大量的金錢的。
雖然承包荒山,可以幾家人一起合夥承包,但這玩意兒又不像趕山那麼危險,而王安也不是沒錢,為什麼要這樣做?
要知道只有吃獨食,那才是最香的。
來到分叉口,方秀娥姐倆直奔醫院去上班,王安獨子趕著爬犁往家裡走去。
只是剛出縣城走了還不到2裡地,王安就感覺今天這路上,非常的怪異。
因為王安已經碰著三個人了,其中還有一個是騎馬的人。
看穿著打扮,以及腰上的鼓起或背後的條形麻袋,這三個人都不像是啥好玩意兒。
最重要的是,這些人,王安連看著眼熟的都沒有。
不出意外的話,意外出現了!
而意外就是,王安打殘的那個小子他爹,也就是食品廠廠長,找外地的道上人了。
不得不說,這個廠長,絕對是有人給他出招了,告訴他當地的混子們不好使,所以他就直接找外地的了。
而且不得不承認的是,這食品廠廠長的能量,還真就著實不小,最主要的是,錢也不少。
不然的話,只用嘴,是絕對請不來外地混子的,並且速度還特麼這麼快。
說實話,就現在這情況,啥人能忍住不走極端?啥人能制止自己不去當“亡命徒”?
所以說,很多時候殺人這個東西,並不是你想不想的問題,也不是你認為殘忍不殘忍的問題。
就問你,你死和對方死,你咋選就完了。
當王安碰著第四個人時,王安終於百分百確認,這些人都是特麼專門盯著自己的。
只是今天在方秀娥家出門前,王安因為受傷,擔心自己抵抗力差而感冒。
所以就把自己的腦袋捂得溜嚴,這也就讓這些人看不到王安的臉,沒認出來王安罷了。
此時的王安,若是摘下圍著腦袋的圍巾,讓人看到他的臉的話,那王安給人的感覺就是,這小子滿臉殺氣,絕逼是要特麼的要殺人!
當然,這種感覺一點錯都沒有,因為此時的王安,的確就是這麼想的。
不這麼想也沒招,王安可不相信這幫外地的混子,在不傷及自己性命的情況下,只要自己一條腿就拉倒。
再說了,真的就是不傷性命只要一條腿,那也不行啊!
那特麼大腿能送人嗎?
王安晃晃悠悠的趕著爬犁,裝作路人一樣邊搖晃腦袋邊不急不緩的走著,但腦袋裡卻在瘋狂的想著對策。
硬幹肯定不行,王安就自己,對方一共多少人王安都不知道。
回去縣城更不行,因為縣城裡不知道有多少人在盯著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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