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揹簍裡的東西,李嫂子怪叫一聲:“扎手,弄它幹啥?”
原來連耀之所以帶鐮刀上山,就是為了弄回一堆荊條,回來扎籬笆。
另外,他還看好了地方,一會兒再移植幾株小葉女貞回來。
小葉女貞是本地常見的一種常綠植物,耐寒,對土壤也沒啥要求。
原本應該插枝種植,等它慢慢生長,但連耀覺得那樣需要的時間太久了。
反正山上的東西不值錢,他乾脆就弄幾株回來,挖坑一埋就行。
“嫂子,我一會兒修修這門,等完事我也給你家那門修修。”
連耀彎腰,一邊整理著揹簍裡的枝條,一邊飛快地說道。
小時候的李嫂子每天都得打豬草,沒少被荊棘扎得哇哇叫,她最怕這些帶刺兒的東西,踮著腳趕緊走了。
連耀麻利地紮起籬笆,他打算紮上長長的一條,攔在院子周圍。
姜芙錯愕地看著他的手,這傢伙居然連個手套都沒戴!
她趕緊跑回屋,從箱子裡翻出一副手套。
應該是吳媽特地放進去的,這本來是姜父的東西。
姜芙把手套遞給連耀:“多扎手啊,快戴上!”
連耀抬頭一看,見到是一副黑色的皮毛手套,明顯價值不菲。
他歪了歪嘴角:“這不糟蹋東西嗎?沒事,手上有老繭,又不咋疼。”
其實,說不疼是假的,他那是皮肉,又不是鋼鐵。
姜芙氣笑了:“說什麼傻話,手套再好,能有你手好?本來就傷了一隻,別把另一隻也傷了!”
說來她都佩服死他了,明明吊個膀子,居然比正常人還能幹,連受傷那隻手也敢拿東西。
最神奇的是,除了愛慕者陶三娣,其他人似乎也對連耀的胳膊沒有太多關注。
比如劉大娘看他拿碗打菜,連問都不問一句的。
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姜芙不懂,那是因為大家看多了生死,別說傷了一條胳膊,敵人一顆炮彈打下來,死傷一片,滿地都是殘肢,甚至被炸出來的一截截腸子。
建國不到三年,現在還在和老美打仗。
死,對於這個國家的人民來說,已經見怪不怪了。
所以,連耀還活著,足以是眾人眼中的幸運兒。
沒死沒殘,那都是頂好的了!
至於為啥讓他回國,離開前線作戰,那是怕他拖累師部,拖累戰友,不是心疼他受傷!
連耀說不過姜芙,他低頭不語,繼續幹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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