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想破案,可屍體圍着我轉》第141章 好友的弟弟(1)

作者:瘋小鳥·2025-08-04

袁秀有什麼單位?她之前一直沒有正經工作,就算打過工,也都是臨時的。

現在,她剛去酒吧做收銀員,單位就組織人為她去做配型,這麼好的單位她都想去了。

這老闆也太高風亮節了吧?!

“霍隊,這個貓眼酒吧要查一下,看看是誰組織人去幫袁秀進行骨髓配型的。”

蘇小小有一種直覺,他們要找的人就隱藏在這些人中間。

袁秀的壽命最多還有一年,兇手知道這件事之後,配型肯定會去做,雖然知道希望渺茫,但萬一呢?!

說兇手聰明吧,他確實挺聰明,知道自己去過於引人注目了,但是很多人一起,又打著同事的旗號,他再混跡在裡面就不起眼了。

不過,這樣做反而暴露了自己。

因為他們在給兇手做心理畫像時,有一個年齡的分析,這個人的年齡不會太小,也不會太老,大概在40到50之間。

酒吧員工符合這個條件的並不多,很容易查出來。

不過,出乎他們意外的是,在去做骨髓配型的這些人中,沒有符合他們設定年齡的人。

基本都是二十來歲的青年男女,除了酒吧裡的人,還有一些社會上的小青年。

說是單位組織去的,但其實都是小五求他們的,現在袁秀生病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小五求他們幫忙,還給了他們錢,他們就去了。

反正這錢不拿白不拿,骨髓配型這事,很難配上的,哪有那麼幸運讓他們配上了。

霍鵬在酒吧查這事的時候,蘇小小去了孟學義生前住過的地方。

孟學義的家已經不在了,但是樓還在。

這裡是當年二中為教職工們蓋的宿舍樓,在當時十分搶手。

孟學義能分到房子是因為他連續幾年被評為優秀教師,很多家長都是衝著他才把孩子送到學校來的。

他是第一批拿到房子的人,當時很多人眼紅嫉妒,但是沒辦法,人家能力在那擺著。

只不過,現在這裡已經不復當時的盛景,樓還在,但是已經十分破舊,有條件的都搬走了。

現在這樣沒小區沒物業的房子,已經不多了。

蘇小小要找的人,是當年跟孟學義關係比較好的幾個老師,一個一個見下來,挺失望的,他們都推說不太記得當年的事了。

最後一個姓吳的老師,給了她一個資訊,讓她去找一個叫劉豔華的女老師,或許她能知道一些事情。

劉豔華曾經也是二中的老師,不過只做了幾年就走了,去了一所私立學校,房子是她離開的時候,跟學校買過來的。

她結過一次婚,但是維持的時間並不長,離婚之後,她一個人帶著孩子單過,又住回到原來的房子裡。

現在孩子已經大學畢業搬出去住了,這裡只有她一個人住,週末給周邊的孩子補課賺點外快。

那個老師說,劉豔華跟孟學義是一個地方出來的,上的又是同一所大學。

聽他的語氣,這個劉豔華好像跟孟學義的關係不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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