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崛起》第一二五二章 城邦商人(1)

作者:閑閑小知·5個月前

…………

深夜,米蘭宮廷偏殿公事房內,燭火已經燃盡了大半。

亞特伏在桌案上,面前是堆積如山的公文和簿冊。那些羊皮紙卷堆得像一座座小山,有的攤開著,有的疊在一起,有的已經批閱完畢,有的還等著他過目。

燭光在他臉上跳躍,將那張年輕卻透著幾分疲憊的面孔映得忽明忽暗。

他右手握著鵝毛筆,左手撐著腦袋,在桌面上的那本“政務府關於在倫巴第推行威爾斯省律法的意見”文書上來回掃視。

那是一本厚厚的羊皮紙冊,封面用細麻繩捆紮。裡面密密麻麻地寫滿了條目——從土地制度到稅收徵管,從民間糾紛到刑事處罰,從商業規則到徭役安排,林林總總,包羅永珍。

這是政務府為方便對佔領區進行管理而臨時擬定的計劃書,作為過度期的指導意見書。伊恩帶著手下那些吏員,熬了無數個夜晚,才整理出這份初稿。亞特作為威爾斯省伯爵,有必要對這些意見進行逐條稽核,並給出自己的修改意見。

他翻過一頁,目光落在一段文字上。

“……各城各鎮,凡歸附者,皆依威爾斯省律法行事。土地按人口多少分配,賦稅按收成比例徵收,民間糾紛由政務府轄下法庭裁決,不得私鬥……”

他提起筆,在這一段後面打了個勾,又補充了幾個字:“稅賦比例可適當調低,以安民心。”隨即又翻過一頁。

“……各村各莊,設村長一人,由政務府任命,負責徵收稅賦、調解糾紛、組織徭役。村長可酌情僱傭幫辦,薪資由村中公費支出……”

他皺了皺眉,在旁邊批註:“村長人選,宜從當地有聲望者中挑選。幫辦薪資,政務府承擔一半,不得加重村民負擔。”

隨即他再翻過一頁。

“……刑事案件,凡殺人、搶劫、縱火者,一律嚴懲。情節嚴重者,可處以絞刑。普通鬥毆、偷盜者,按情節輕重,處以鞭笞、罰金或勞役……”

他在這一頁停留了許久,最後批道:“死刑需報政務府核准,不得隨意處決。鞭笞不得超過三十,勞役不得超過一年。”

從下午返回宮廷,他已經在這間公事房裡呆了半日。從下午一直坐到深夜,幾乎沒有挪動過地方。那些文書彷彿永遠也看不完,那些條目彷彿永遠也改不完。他的眼睛開始發酸,手腕也開始發僵,連握筆的手指都有些微微顫抖。

他隨手將那本文書合上,放到了一邊。靠向椅背,長長地撥出一口氣。

疲憊,那種從骨子裡滲出來的疲憊,比連趕幾天的路還要難熬。至少趕路時身體在動,腦子可以放空。可這些文書,樁樁件件都要過目,條條款款都要思量,半點馬虎不得。

他站起身活動了一下筋骨。

脖子僵硬,肩膀痠痛,腰背也像生了鏽的鐵板。他轉動著脖頸,活動著手臂,骨骼發出輕微的咔咔聲。

然後亞特走到窗邊,推開窗戶。

夜風湧入,帶著一股沁人心脾的涼意和遠處田野的氣息。米蘭城內的街道上一片漆黑,只有偶爾幾點燈火在遠處閃爍。城北的高牆上,隱約可見高聳的塔樓和飄揚的旗幟,在月光下泛著淡淡的銀光。

他隨即走出公事房,門口此時只有兩個值守的侍衛還在,筆直地站在那裡一動不動。其餘吏員早已回去歇著了,整座偏殿空蕩蕩的,只剩下他一個人。

亞特扭頭看了一眼那張堆滿文書的公事桌,那些文書雖然煩人,可每一本、每一頁、每一個條目,都是這片土地走向穩定的基石。等這些都理順了,等移民都安頓好了,等律法都推行下去了,這片土地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屬於他。

他深吸一口氣,搖了搖頭,轉身走回桌邊。

亞特沒有再拿起那本厚厚的律法文書,而是從案頭抽出另一份相對薄一些的薄冊——那是伊恩下午送來的,關於移民安置的進度彙報。

他藉著燭光,一行行看下去。

“……三百五十二戶,一千一百零五人……預計三日後抵達倫巴第……住處已清理完畢……土地已劃分妥當……糧食種子已備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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