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8章
在當時這個時間節點,現代化的司法流程還沒有像幾十年之後那麼完善,遵守村規民約基層自治還是相當普遍的。
比如在靠山屯這種地方出了人命案件,只要不是那種主觀惡意傷人殺人,絕大多數情況都是在村級幹部的協調下來處理各種矛盾爭端。
像趙二田組織獵隊進山被熊瞎子咬死這種意外情況,只要苦主一方不堅持追究責任,基本都是賠點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結局。
這也就意味著,苦主一方的態度,對事情的走向影響相當的大。
楊鐵軍聽完了李二娃跟王志強兩個人描述的情況,對這件事有了初步的判斷。
別的不敢說,人肯定不是他們倆弄死的,哪怕裡面有隱情,撐死也就是救治不力的次要責任。
作為一村之主,楊鐵軍並不想把事情鬧大,人已經死了,儘快的處理矛盾,解決爭端平息事件影響,才是他的第一考量。
面對村書記的詢問,孟小娥淚眼朦朧的抬頭看了一眼自己的公公婆婆,然後帶著哭腔的說道:“我家二田進山打圍是李承田去我家請去的,目的是為了教李二娃進山打圍的本事!
現在一起進山,他倆沒事兒,我老公出了事兒丟了命,李家人也有責任!
我們孤兒寡母的,家裡沒了頂樑柱,李家必須得給我們賠錢才行!”
孟小娥這番話說的沒有毛病,次要責任也是責任,畢竟出了人命,該賠還是要賠錢,不管於公於私哪方面,都說得過去。
楊鐵軍聽完點點頭,扭頭看向一直沒說話的李承田。
“老李!二田人沒了,你們家得拿點撫卹出來!小娥還懷著孕呢,家裡沒了男人,日子還得繼續過!”
李承田也瞭解村部調解處理這種意外事故的邏輯,點點頭:“二田確實是我去請的他幫忙!這點我們李家不否認!
人沒了,多少錢也買不回一條命來!
這樣吧,我們李家,拿出一百塊錢來,當做給二田遺孀的撫卹金用來支援小娥跟孩子後面的生活!”
在當時,一百塊錢對普通人家來說可是一筆大錢了,就算是私人煤礦或者林場工人意外身故,賠償也就一兩百塊錢,加上部分單位長期福利而已。
現在合作上山打獵這種非主觀人為因素導致的人員亡故,李家能賠一百塊錢絕對夠意思了。
楊鐵軍點點頭,扭頭看向孟小娥以及趙二田的老爹:“老趙,小娥,二娃爹給賠一百塊錢,一次性結清,你們趙家能接受不?
咱們都是本鄉本土的村民,誰也不願意發生這樣的事!
我作為村書記,只能協調你們協商處理賠償的問題!
如果你們覺得接受不了,那咱就去公社跟法院見官,到時候上面怎麼判,咱就怎麼執行!”
孟小娥聽到李家痛快的賠一百塊錢,用袖口擦了擦眼淚看向公公。
趙二田他爹趙宏來感覺這個錢已經不少了,畢竟兒子乾的就是拿命換山財的活兒。
“行!我們也不鬧了!但是除了賠償之外,還有一個小條件,得幫二田報了仇才行!枉死的山民不能進村,如果不給二田報了仇,他下葬也閉不上眼!我得用那頭熊瞎子的腦袋,來祭奠我那可憐的兒子!”
山民都迷信,被山牲口咬死了,報仇這個要求並不算過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