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座冒險屋》進展彙報(1)

作者:我會修空調·27天前

進入官方法律程式。

接下來會給對面發傳票,給到被告答辯期限以及管轄權異議的權利。等到管轄權確定後再正式進入實體審判階段。再之後就是排庭、開通、宣判。一般一審訴訟流程,時間基本上是6個月。

(法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某一方對一審判決不服就提起上訴,審限一般是3個月。(法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另外審判和執行是分開的,上面的時間僅僅是審判,如果後續涉及到執行,是另外一套時間計算方式。

實際去做後,發現維權之路還是挺漫長的,也難怪會有恃無恐。

這段時間收到了非常非常非常多書友提供的調色盤,其中不止我這一本書的,著實讓我見識了什麼才是真正的裁縫,也明白番茄必定死保。

不過都沒關係,這個案子我會和閱文法務一起走到最後。

還有一點,要給等新書的讀者朋友說聲抱歉,今年大機率是不會發書了,先把這件事做完再說,希望能等到一個尊重原創作者的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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