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二鳳是始皇的太子》第178章 二鳳加入戰場【VIP】(1)

作者:煎鹽疊雪·2025-08-26

第178章 二鳳加入戰場【VIP】

“此非同等禮儀!”淳于越馬上辯駁, “周成王乃是舉行封禪的最後一位天子,此後的周天子不過是巡狩而已,封禪與巡狩, 絕不可同日而語!”

“那麼請問,周成王,有何大功大德?”浮丘伯揪住這一點問。

“周成王平定二監之亂, 鎮撫東方諸侯, 制禮作樂,明確典章, 延續周公之策,推行分封, 才使天下大治,成康之際, 刑措四十餘年不用【1】,如此治世,當今天子,做到了嗎?”

淳于越激動道,“秦法嚴苛,世人皆知,行郡縣而廢分封,棄先王之制而標新異,恐怕禍亂難弭, 不思安民就急著封禪,如此急功近利,怎麼配與歷代先賢相比?”

“你提到的兩件事, 我們一一分說。”浮丘伯的竹簡在手上敲了敲,辯論的時候腦子轉得飛快, “第一,秦法嚴苛,這個我不否認……”

“等、等等。”韓非忍不住插了一句。

浮丘伯停下來,等他說話。

韓非在心裡醞釀好了,盡力出口別太結巴:“這位淳于兄,你所謂秦法嚴、嚴苛,具體指、指哪些?”

淳于越回答:“禮記有云,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2】而秦法,卻連這等區別都做不到!”

李世民聽到這裡,就知道淳于越必輸無疑。這個話題如果他來辯,絕不會說出這句話,也不會拿這種不痛不癢甚至容易被攻訐的句子,來給對方機會。

明明周朝量罪定刑,比秦法輕罪重罰要合理得多,淳于越偏偏要提什麼“刑不上大夫”,這不是正好撞韓非手裡嗎?

果然,韓非立即駁道:“我以為,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太、太子犯法,都當與庶民同……同罪,何況於大夫?【3】當、當年……”

韓非什麼都好,就是這吞吞吐吐的,實在是聽得人心癢,耳朵也癢,恨不得替他說。

李斯很自然地接下去:“當年秦惠文王為太子時,犯了法,因身份特殊,沒有受刑,太子的老師公子虔公子虔被處劓刑(割鼻)、公孫賈被處黥刑(刺面),秦之法度從此嚴明。【4】

“足下難道是想說,大夫就有權逃避律法的懲處嗎?若人人皆如此輕視律法,自以為自己身份高貴,就漠視法度,肆意妄為,難不成就有‘禮’了嗎?”

這波法家配合得極好,淳于越明顯抵抗不住,臉漲得通紅:“我非此意!”

“天命靡常,惟德是輔。秦法之苛,可不在於刑是否上大夫。”儒生之中,有人振袖,加入了這個沒有硝煙的戰場。

“足下何人?”浮丘伯問。

“某為伏勝,諸君有禮。”這人比淳于越要友好一些,不緊不慢道,“秦法之重刑與連坐,豈不比周法要殘酷得多?”

“亂世用重典,若非這般,秦如何能變法圖強,一躍而成諸國之中最強之國呢?”李斯反應極快。

“那某可否問一下,當今還是亂世嗎?”伏勝平淡地問。

“當然不是。”浮丘伯回答,“不過改動律法非一日兩日可以做到的,此事已過朝議,陛下有詔,廷尉與諸博士在文學館,夜以繼日,忙碌有加,莫非足下沒聽說過?”

伏勝略一頓首,竟謙和道:“某治《尚書》,潛心修文,不聞新詔,若真有此事,那便是我的過錯。”

誒?這話一齣,跟一拳頭打在了雲彩上似的,什麼也打不中了。

不僅淳于越有點傻眼,法家這邊也不好再說什麼。

李世民噙著笑,聽得津津有味,順便標記了一下這個伏勝。

不錯不錯,不是個死槓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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