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模仿犯》第502章 超級權限玩家(2)

作者:青衫取醉·7個月前

“那時候,我對他是有一些失望的。

“因為在社群中的第一天發言時,我認為他有潛質成為社群的領袖,所以才第一時間選擇了他,但他在政治上卻非常幼稚。

“但現在想想……

“或許他一直都是第17社群最佳的領袖人選。”

……

……

林思之看著手中的銀色左輪手槍。

時間似乎過去了很久,但LED顯示屏上其實也只跳過去了幾個數字而已。

雖然左輪手槍中有6個彈槽,但實際上,林思之需要著重考慮的只有三種情況。

實彈在第一槍。

實彈在最後一槍。

實彈在人偶口袋中。

第二到五個彈槽中有實彈的情況雖然無法徹底排除,但機率應該會很低,不應該納入策略的考量。

因為一旦納入考慮,思路就可能會陷入無限重複的套娃,那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按照一般的邏輯拆解,對方知道全部規則,也知道林思之是這遊戲的設計者,而在原版規則中,第一槍打自己是最優解。

那麼模仿犯把子彈放在第一個彈槽中,殺死林思之的成功率就會最高。

而林思之如果可以想到這一點,第一槍就應該直接選擇打對面的人偶,這樣一來,他就可以直接贏下這場遊戲。

因為規則中已經清楚地寫了『只有一顆實彈』,只要第一槍擊發了實彈,就意味著之後的幾槍絕對安全,放心地打自己就可以了。

不管第一槍裡到底有沒有子彈,打人偶一槍也根本無所謂。

那畢竟只是人偶,不是活生生的人,不需要承擔任何道德包袱。

有子彈,直接贏下游戲。

沒子彈,機關也只會移動一次,移動第三次時才會對自己造成傷害。

不管怎麼看,第一槍打人偶都是最優解。

但林思之經過短暫的考慮之後,還是調轉槍口,對準自己。

“你花了100萬分鍾簽證時間,看過了我的檔案,放棄了針對我的罪行設計審判遊戲的機會,最終選擇用我自己的規則來審判我……

“應該不是想跟我玩一個50%機率的運氣遊戲吧?

“你一定是認為,這個辦法可以100%地殺死我。

“但是在這套規則下,想要在肉體上100%地殺死我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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