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夏沒有說話,而是認真的思考了起來,谷秋他們同樣如此,只有火堆傳來的噼裡啪啦聲。
“對於法典本身的制定,你有什麼樣的打算。”
厲夏沒有說他的想法好壞,因為外儒內法是經過驗證的,確實可以實行,但是還要看法典本身情況才行。
想法就算是再好,法典本身毛病太大的話,代替了成熟的禮教,只會加速國家的衰弱,還不如不努力,直接混吃等死幾十年多好。
“下臣師尊在編撰法典的時候,是按照等級,把法典分為五篇,分別是王篇,卿篇,士篇,民篇,以及奴篇。
針對不同的等級,進行不同的律法約束,使得法律更具有針對性,哪個階層犯錯了,直接找到相應的條款處罰就可以了。
然而下臣覺得,這樣做依舊有失公允。在法典面前,無論你是什麼階層,都應該一律平等,這樣法典才能更具有威信。
所以下臣是按照處罰方式編撰的法典,分為:死,囚,罰,教,免,同樣是共五篇。
死自然是處死,犯罪太大自然要處死,這樣才能夠震懾別人。
囚代表著囚禁,權貴們一般都有地牢之類的,下臣覺得權貴不能私自設地牢,應該交給國家,統一在各城設定地牢。
對於那些犯了罪,不至於處死的人,應該關進地牢當中,以做懲戒。
罰就是那些輕微罪行,只要交點錢長個記性就可以了,不用處死或者關進地牢,不然就沒人勞作了。
教指教化,一些特別輕微,連罰款都不至於的,可以進行口頭教訓,讓其保證不再犯就可以了。
畢竟法典不外乎人情,下臣擔心太嚴重,會激起大家的反抗,前期最好以安撫為主。
免就是免除任何處罰,包括口頭教訓也免除。
一些合乎人情的行為,應該不受約束。”
這些都只是大概的分類,至於具體的內容厲夏沒有看到,也給不出太好的建議。
關鍵是厲夏關於這件事是有一些想法,但是沒有深入思考過,但是許聞已經研究了那麼多年,考慮的已經很熟悉了,所以沒有太大的漏洞。
難不成和他說民法以及憲法的意義,他又不是法學院學生,自己都是一知半解的。
但是他知道,想要制定一部法典,確實是一項龐大的工程,恐怕花費一類的也不會太少。
這件事厲夏都不用去詢問,恐怕炎國的貴族,士大夫,甚至平民都不會願意接受。
原本貴族他們殺死奴隸賠錢就可以,你這來了一視同仁,他們殺了奴隸是不是也要償命啊。
在他們看來,他們的命是奴隸可以比的嘛。
而士大夫和平民階層,恐怕也是這樣想的。
畢竟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人不能對比,和貴族對比他們會感覺到氣憤,不過一和奴隸對比,心裡立刻就平衡了。
平民就比奴隸高了一點點階層上的優勢,你如果把這個優勢也給剝奪了,恐怕平民也會跟著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