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族崛起之崢嶸百家》第1290章 處置程度(2)

作者:朝碧海暮蒼梧·1個月前

“敢問大王,還請大王明示,這耀郡善後要做到何種程度才可以,是牽扯到的所有人誅三族,還是說只誅殺首惡,這樣下臣也好有個標準。”

可能是當了太常,洛君華的底線收斂了一些,還知道詢問一下厲夏的意思。

以他以前的做事風格,估計犯案的官員全家老少都別想跑,那些舊貴族,滄溟教信徒,估計不全殺,也要殺一大批。

沒有厲夏約束,這五城估計要死兩三萬都打不住。

厲夏差點把洛君華做事風格這一點忘了,好在洛君華收斂了,又是庭議上面,一切以厲夏馬首是瞻的意思。

如果人王是那種無能一點的,洛君華妥妥的奸臣型別。

不過奸臣也是有能力的,只要人王不昏庸,奸臣也能物盡其用,被約束的死死的。

每一個朝代,每一位帝王身邊都有奸臣,只不過是帝王自己可以剋制自己,所以感覺到帝王英明神武,朝野清明的大好景象。

而一旦帝王不懂得剋制,就會發現奸臣當道,民不聊生。

其實歷朝歷代都不缺奸臣,都不缺投機取巧,獻媚君上的人,最主要還是要看坐在上面的人是誰。

洛君華這種,如果碰到了不懂得剋制的君王,可能會成為一個大奸臣,最次也是成為酷吏。

如果洛君華先斬後奏,估計免不了厲夏要幫他收尾,畢竟殺了那麼多人,估計以後庭議,彈劾洛君華的都不會太少。

厲夏要的是北境的穩定,不要波及到了前線,自然不允許洛君華大開殺戒,他也不太喜歡牽連家人,但是這些人的家人又是既得利益者。

“凡是主動牽扯到這件事的主要官員,全部斬首示眾,以儆效尤!家產充公,彌補耀郡的虧空。

至於他們的直系家人,三代內禁止當官,當兵,有官職的也全部撤職,打為平民。如果在此期間他們家人作奸犯科的,追求其法律責任,按照法典處置。

旁系的話從輕處置,視情況而定。

那些被迫,或者被裹挾的官員,全部剝奪官身,在炎國永世不得錄用。

他們的家產同樣充公,不用剝奪他們子孫當官當兵的權利,如有作奸犯科者,同樣追究責任。

而對於旁系,視情況而定。交出獲得的不明收益,這件事可以既往不咎,只誅殺首惡。

至於沒有被牽連的耀郡官員,全部有連帶責任,留職檢視,或者降職之類的,孤不信他們一點都沒有察覺。

牽扯進來的貴族,在冊並且有貴族身份的,全部剝奪貴族身份,收回封地,斷絕貴族爵位,以後就是普通平民。

不在冊的地頭蛇,視情況而定,如果是觸犯了法典,依靠法典追究責任,並且抄家砍頭。

那些最底層的基層官員,例如役員,胥員之類的,他們也沒有渠道報告,完全是按照命令列事,可以酌情考慮。

這一點你和以後的耀郡三官商議拿主意就可以了,不管怎麼說,你也是太常和巡查使,這點權利還是有的。

但是孤有一個要求,必須把耀郡的官場給梳一遍,不說長治久安,至少也要震懾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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