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探秦仁傑》第1214章 槍殺而亡(1)

作者:朱冰·1個月前

興盛電子廠的工人先後向秦仁杰反映:十一月三日晚上九點多鐘西邊連響了兩槍,間隔不到半分鐘。”

電子廠工人陳興華還十分肯定地告訴秦仁杰:“十一月三日晚上九點四十分我從車間出來的時候聽到槍響,我當時看了一下手錶,時間是九點四十五分。”

為了儘快偵破肖海榮被害案,東海刑偵總隊火速成立了“11.3專案組,由刑偵總隊總隊長楊深國任專案組長,副總隊長秦仁杰任副組長,專門偵辦此案。

十一月六日,法醫王鵬在案情分析會上宣讀了彈殼鑑定結果:現場遺留的“80.31”彈殼系56式衝鋒槍或56式半自動步槍所發射的56式步槍子彈彈殼,尤以56式衝鋒槍發射的可能性較大。

在分析會上,秦仁杰通報了前期的勘察結果,並確認了被害者的身份資訊。

楊深國對專案組下達了初步的偵查方案:偵查範圍以西京市為主,對與西京市結合部的幾個鄉鎮為偵查重點。從仇殺,財殺兩種可能性著手從,分頭調查。

秦仁杰和刑偵員田輝,楊穎透過一個多月的偵查,排除了報復殺人,姦情殺人和仇殺的可能性。

秦仁杰同時對案發重點地區鄉鎮武裝部,派出所的所有槍支進行實彈檢測,對西京市全部武裝民兵槍支的保管使用,借出失盜情況逐一瞭解並進行技術檢測,結果證實那些槍支都和肖海榮被害案使用的槍支無關。

對現場發現的製作簡易刀鞘的信紙,刑偵員田輝,楊穎兩人走遍了西京市及附近縣市的文具商店和印刷廠,證實在近幾市以來沒有銷售和印刷過類似的信紙。

田輝和楊穎並不死心,他們將信紙送往龍國商業部紙張研究所進行鑑定,確定信紙含竹槳兩種成分,判斷是龍國南部盛產竹子的印刷廠印刷的。

在專案組第二次案情分析會上,秦仁杰對案情闡述了自己的分析:肖海榮生活清苦,養成了節儉的性格,生前他總愛在附近工廠撿破爛往衣袋裡塞。儘管他手上戴著表,衣兜內還有少量現金,但還是一副窮苦老農的打扮。

犯罪嫌疑人殺害肖海榮後,從他衣兜裡翻出鉛筆頭,舊皮帶和撿來的破爛。因此便給嫌疑人一個錯覺,認為肖海榮身上沒錢,故而沒來得及搜出他的手錶和現金。

從以上跡象看出犯罪嫌疑人對肖海榮並不瞭解,嫌疑人是一個沒有特定目標的流竄犯。犯罪嫌疑人沒有把屍體拖入一條溝之隔的雜樹林裡,而且直接將屍體拋入公路邊的溝裡,說明嫌疑人只有一個人。

從犯罪嫌疑人攜帶鋒利的餐刀來分析,他應該是一個受過多次打擊的亡命之徒。

田輝聽完秦老師的案情分析後,興奮地說:“秦副總隊,這麼說下一步的偵查方向,就該在信紙和彈殼上做文章了!”

秦仁杰點頭道:“完全正確!製造彈殼的工廠在東北地區,信紙則可能是在江南生產,我們要緊緊抓住這兩個獨一無二的特徵,擴大偵查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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