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四日當天,四周無人,蔣羅森見魏萍獨自在屋外洗衣,覺得時機成熟,突然衝上去抱住魏萍,強行將她拖拽進自己的出租屋。
魏萍拼命掙扎呼救,徹底激怒了蔣羅森,他死死掐住魏萍的脖頸,一邊惡語辱罵,一邊瘋狂用力,最終將魏萍活活掐死。
殺人之後,蔣羅森依舊惡性不改,喪心病狂地對魏萍的屍體實施了侮辱。為了掩蓋罪行,逃避警方的偵查。
蔣羅森按照事先想好的計劃,用袋子裹住屍體,裝入舊行李箱,壓上紅磚石頭,又將魏萍的貼身衣物,拖鞋單獨裝袋配重,刻意製造沉屍效果。
一切準備就緒後,蔣羅森打車前往偏僻河道拋屍。由於行李箱浮力太大,無法沉入河底,蔣羅森直接下河反覆將箱子往水底按壓,直到徹底沉下河底才放心離開。
六月五日早晨,蔣羅森收拾好隨身物品,連租房押金也不要,倉皇逃離林河,一路逃回西海老家小鎮,整天提心吊膽,生怕警方找上門來。
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蔣羅森無論逃到哪裡,無論怎麼躲藏,都逃不過神探的火眼金睛,最終難逃法網。
猴年二月二十二日早晨六點,東海省刑偵總隊接到長安市民報案,在長安市黃石區洋溪鎮青雲橋附近的一個垃圾堆裡發現一顆頭顱。
發現頭顱,意味著發生了一起命案,刑偵總隊接案後,立即派秦仁杰前往現場調查。
秦仁杰帶著法醫王鵬,助手楊穎來到青雲橋附近,市民報警發現頭顱的地方是一片堆放垃圾的空地。
根據頭顱旁邊帶血的塑膠袋情況,秦仁杰分析,頭顱是在環衛工人搬運垃圾的過程中,從塑膠袋中滾出之後被人發現的。
拋屍現場已經被破壞,這是一起棘手的殺人碎屍案,法醫王鵬對裝頭顱的塑膠袋進行檢驗,從上面提取到一個人留下的多枚汗潛指紋和血指紋。
同時,王鵬對頭顱進行解剖,判斷被害人是一名年輕女性,年齡大概在二十五歲上下,死亡時間在七十二小時之內。
犯罪嫌疑人砍下被害人頭顱或肢解屍體,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為了毀屍滅跡。要偵破頭顱案,首先必須找到被害人的屍源。
二月二十三日下午。就在秦仁杰為查詢屍源忙著走訪調查時,家住黃石區洋溪鎮的龐光明向警方報案:他在猴石路上散步時發現路邊草堆裡有兩包東西,他好奇地開啟包裹一看立即嚇得魂飛魄散,原來袋子裡裝的是女性的軀幹和四肢。
龐光明發現屍塊的第一現場與二月二十二日發現女屍頭顱現場相隔一萬米,直覺告訴秦仁杰,女屍頭顱和兩袋屍塊很可能屬於同一個被害人。
為了證實這一推斷,秦仁杰讓王鵬把兩包軀幹部分的屍塊送到刑偵總隊進行檢驗。在對屍塊的檢驗中發現,軀幹頸部的傷口與那顆女屍頭顱頸部的傷口完全吻合。
雖然屍塊之間的傷口完全吻合,但是從證據的角度講,這隻能作為對屍體情況推測的初步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