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真要上綱上線,也該先去找那個早就釋出《百萬懸賞》的陳昂啊,要兌現,也是他該先兌現的,我們藝濤哥哥,一週漲粉三千萬,今年釋出的專輯,銷售上億,聽說還入圍了今年的金曲獎,商業價值簡直無敵,怎麼可能捨不得幾輛車,簡直搞笑。”
……
地球公司內,陳昂眉頭微皺,看向李川問道:
“李哥,真抽獎不得超過5萬元的這回事?”
“有。”作為金牌經紀人的李川,一涉及到有關娛樂圈的事物上。就變得及其專業起來,他沉聲回道:
“反不當競爭法中,有這一條,抽獎式的有獎銷售金額不能超過5萬元,否則就得罰款。”
“是為了避免商家惡性競爭的。”
“當然,現在是網路時代,流量就能變現,漲粉也是一門生意。”
“黃藝濤這種以抽獎形式吸引關注,達到漲粉目的行為。”
“確實會受到這一條法律的約束。”
“那我的那條《百萬懸賞》呢?”陳昂繼續問道。
“和這條法律沒有一點關係。”李川搖頭,緩緩解釋道:
“你出上半個藥方,讓觀眾以《仙劍奇俠傳》的內容對出下半個藥方。”
“更類似於一種官方邀請的二次創作行為。”
“一些遊戲,每逢版本更新,或者大型活動,出於宣傳的目的,都會進行二創懸賞。”
“不管是同人小說徵集,長短影片創作,主播直播遊戲,都給予創作激勵補貼。”
“往往總激勵,都超過千萬,創作大賽第一名的獎勵,十萬,甚至百萬也屢見不鮮,根本就不適用這一條法律。”
“因為,不管是同人小說徵集,長短影片製作,主播直播遊戲,或者你《百萬懸賞》徵集下半個藥方,都是在創作,創作也屬於勞動,而不是抽獎形式的銷售。”
聽到這話,陳昂不禁點了點頭:
“我明白了。”
“但這些攀扯上我的評論怎麼回事。”
“難道就真沒一個人懂這條法律?”
面對這個問題,李川笑了起來:
“或許,不是不懂。”
“而是有人恰好很懂,在這揣著明白裝糊塗,就是要針對你呢?”
“嗯?”聽到這話,陳昂眼神一凝,開始掃視那動不動就帶上自己評論。
直到看到某條評論者,誇黃藝濤專輯大賣,入圍金曲獎的資訊,才有些反應過來,不由一聲嗤笑:
“這是知道金曲獎的那位終生評委陸遙,提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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