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頭有閒錢了,是得到處走走,看看大世面,北京那是領袖住的地方,只在畫報上看過,別說你了,我都想去看看了。”
要不是家大業大,還真不敢去呢,像他們,去的最遠的地方,也就是省城了。
還都是十幾年前的事兒,你現在讓她去,她也捨不得啊。
平常去縣城,都是走路,那一毛兩分的,省下來也能給家裡孩子買點糖吃。
方秀娥聽到,她不確定的指了下自己,“舅媽,是我嗎?讓我去守店?”
她撲過來,摟著張玉蘭的胳膊,眼裡迸發出光亮,天知道,張玉蘭簡直是及時雨。
嗚嗚嗚,她舅媽真的好好哦。
這種好事,都想到她了。
張玉蘭拍了拍她的手,“對,你跟芳姐一起把店守好,我讓她帶上她男人,給你們打下手。
兩個女孩,勢單力薄的,始終要有個男的看著,我才放心。”
王秀娥高興的說道:“小芳姐也要去嗎?那太好了,小芳姐幹事兒靠譜,家裡被她打理的井井有條的,我是做不了像她那樣的賢妻良母的。”
她這人吧,說白了,就是自私,讓她為家庭付出,那不太可能。
她只想讓自己過得更好一點,讓父母輕鬆些,至於男人,她不是很在意。
反正給兩口飯,他也餓不死的,就是太看重男人,才讓他們蹬鼻子上臉的。
你把他當寶,他把你當狗一樣。
陸燕無語的說道:“你這話要讓外人聽到,得笑話你了,誰嫁到婆家?不理著家裡家外的,娶你去當老祖宗啊?
你娘我給不少人保媒,那小日子都過的和和睦睦的,你別敗壞我的名聲。”
王秀娥朝她吐了一下舌頭,“我不管,我才不想這麼早結婚。”
她覺得生娃老疼了,那些一生好幾個的,怎麼敢的?光是想想,她都頭皮發麻好嗎?
恨不得找個工作,從家裡搬出去,就不用聽她爸媽唸叨。
女人嘛,還得有個自己的小窩,家裡待久了,總歸不太方便。
賺錢了,把家安在城裡,幹啥非得在農村找個莊稼漢,找個志同道合的不香嗎?
並不是她瞧不起農村人,不想嫁到村裡,而是那些人的古板思想,讓她一點也受不了。
非得捆著你,讓你不要拋頭露臉,在家裡相夫教子,那她讀這些年的書,不是白搭了嗎?
張玉蘭附和,“你還小,要結婚,再等幾年,急什麼,好的都在後頭,別聽人說你年紀大了,早點定下來。
咱大隊年輕後生,我沒幾個瞧得上眼的,等以後在城裡紮根了,我給你介紹,你還不信舅媽?舅媽眼光好的很,挑了不會錯的,你放心嫁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