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戰,選我當主角?大可不必!》第70章 強,神,巫女(2)

作者:末域未返·1個月前

但也只需要是輔助。

‘我’做錨點,而我也只需要做黏著的蜂蜜就夠了。

“那,回到原本的話題。”

鳶一折紙歪頭,“在法律不允許的情況下,悠要怎麼對都喜歡你的女孩子?”

“……呃。”

“如果悠很苦惱,沒辦法平等對待,我也可以換個話題。”

悠:“……”

你都這麼說了我還能說什麼。

說我不能?

開什麼玩笑。

……區區法而已,難道我的實力只是擺設不成?

“法律不允許我允許。”他直說。

“比如?”

“要一個比如的話……”悠思考,“那就是都成為妻子,都正妻了。大不了我就作為現世的神明,大家都來做我的巫女。這樣不就能平等娶了嗎?”

摺紙眨眨眼。

“明白了。”

“……所以鳶一同學你明白了什麼啊?”

悠頗有那麼幾分微惱。

“我是什麼人啊?有了的話,就會想全都要的人,只要是我去主動撩了的,那怎麼可能只選一個負責任,就是因為法律和什麼只能愛一個人的責任心?”

他低語:“開什麼玩笑?這種情況,我肯定要當渣男。”

……鳶一折紙就覺得,自己可能多少是有些多慮了。

“那悠不欠我了。”她認真說,“但雖然不欠我了,但也要帶上我。”

“當然,鳶一同學你請我放過你都不行的好吧……”

“嗯。”

於是清心,再無煩心,盡皆傾心。

至於原因——

…冷知識。

日本的,神的巫女,其實都有掛著『神的凡間妻子』身份的哦?

。律法的祂悠代神到管夠能有沒全完也,律法乎關意在要是就,以所

。是就律法意在或”人一心專“要過想沒就來本他,況何更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