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簽約
物以稀為貴在任何形式的市場都適用。
如果還有一個「只此一家別無分號,極難複製」的title,那就更搶手了。
娛樂圈這種暴露在鎂光燈下的行業,更是如此。
在男團定位上,沈笛的外形完全可以被放在“門面”這一級別,只要能力達到團隊平均水平,甚至不需要很突出,出道後加上公司的幕後運作,小有知名度還是能做到的。
公司的前期投入就肯定不會虧。
至於大紅,那得看命。
但如果除了天生的外貌條件上佳外,他還有獨一份兒的才能,那珍惜度就要再上一個level,他們作為幕後,期待就可以高一點、更高一點……
而沈笛今天的表現,已經證明了自己就是後者,那個稀缺資源。
於是,接下來的發展無比順利。
普通練習生合同無聲變更為正式藝人合同,從“贊助商塞進來的關係戶”變成“極有潛力的未出道藝人”,和時序一起,成了李策手唯二的藝人。
雖然都還沒出道,可經紀人先生已經信心滿滿:“只要你們倆好好表現、認真努力,咱們三劍合璧、下一年的公司年曆,肯定有你們兩個的份兒。”
時光泛娛每年年末都有讓旗下藝人拍攝新年曆的習慣。
12個月,每月一個藝人或一個組合,通常是公司內人氣最高、影響力最大的綜合排序前12名,李策這麼說就很直白的表達出了他的野心和信心。
作為一把手,甘仕誠對這種情況樂見其成。
良性的競爭關係在任何一個公司都是很受歡迎的鯰魚, 他自然是作支援態度:“那我就等著看你們的表現,如果小笛和小序成功進入出道位,我就能保證讓你成為三年限定團的唯一經紀人。”
李策眼睛亮了。
「星光與少年同行」節目雖然時光泛娛是出品人之一,也佔據最大的分配比例,但還有其他老牌娛樂公司和經紀公司加盟,為了壯大聲勢和規模,也為了分擔選秀重啟的風險。
因此,在海選報名之初,節目組就公佈成團後的待遇和規定。
到時不論練習生參賽前是否簽約經紀公司,進入成團位後都自動組成三年限定團,由幾家公司共同挑選團隊經紀人,負責團體行程和成員們的個人商務。
直到三年後自動解除經紀約,成員迴歸素人或各自公司。
這個決定和以往的成團形式有很大區別,最初有很多人反對,因為藝人的通告和商務與收入息息相關,經紀約和決定權在誰手裡,收入的差距很可能天差地別。
光是分成都能讓各家無形中打出狗腦子。
可前車之鑑放在那兒。
以前的限定團三個月成團一年解散。
但凡有機會,經紀公司都會讓自家藝人連軸轉,儘可能在有知名度的時候瘋狂跑單人行程,壓榨藝人事業和身體健康,根本不考慮長久發展,爭取最短時間內榨乾經濟價值。
結果就是耽誤了團體活動被大體量的糰粉遺忘,成員自己又沒有脫穎而出的本事,最終淪落為圈內查無此人。
高開低走。
……菜韭的波一下為淪,來起長子苗的波一新接迎利順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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