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外,又是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幾個穿著制服的警員快步進門,“你們老闆譚博銘在哪?有案件需要他去配合調查。”
看著剛板著臉出來的消防檢查人員、闖進財務室的稅務檢查人員,和一臉嚴肅拎著手銬的警員,譚博銘直接眼前一黑。
秘書心裡也直打鼓。
老闆這是得罪了哪路神仙?
看這情況,他工作怕不是要沒了?要不還是提前找下家,準備跳槽吧。
“咕咚!”
譚博銘嚥了咽嗓子。
在這一刻,他腦子裡一閃而過舒修暄的名字。
“幫我聯絡律師,再聯絡舒修暄。”
譚博銘快速對秘書說道。
剛說完,便被警員逮捕帶走。
坐在那狹窄的凳子上,感受到手腕上銀手鐲的冰涼,短短幾秒內,譚博銘把自己前半輩子幹過的所有事兒都回想了一遍。
但想破腦袋,他也沒想到自己到底乾的什麼事,需要來這地方走一遭?
“警官,我是良民!”
譚博銘一臉坦然,“我沒犯罪。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真的是個好人。”
“是不是好人,我們看證據說話。”
警員語氣嚴肅,“有人告你以戀愛為由,詐騙鉅額財物,證據確鑿。你現在最好老實交代,別耍花招!”
“我?詐騙?”
譚博銘滿臉寫著難以置信,“不可能!我沒幹過這事兒!誰告的我?”
“舒修暄。”
“啊?”
譚博銘一愣,“她告的我?她有病吧?”
明明是她主動送來的,現在告他詐騙?
這不是無理取鬧嗎?
警員沒搭理他,按照流程往下審。
譚博銘一看警員這態度,立馬道:“在我律師到來之前,我不會說任何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