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姣前腳剛回到工位,一堆需要立案的資料就甩給了她。
從這天之後,她的活兒就多起來了。
一直到十九號。
早上宋宇便找到舒姣。
“四點半,我們要去見一下當事人,為明天的開庭做準備。”
宋宇道。
專業律師,不能讓當事人毫無所知的奔赴“戰場”。
否則一到法院,法官一問,當事人什麼也不知道,慌亂之中說錯話,最後導致案件敗訴怎麼辦?
所以為了謹防這種事情出現,宋宇一般都會提前一天和當事人見面細談。
這也是原主的習慣。
“你下午跟法院書記員溝通一下,明天是否能準點正常開庭?”
宋宇看了眼舒姣,接著說,“我剛獨立的時候,處理過一個異地案件。九點開庭,我提前一天過去。”
“第二天早上七點半,書記員突然告訴我延遲開庭了。”
有時候,多做一步,會省很多麻煩的。
而像這種,只有靠經驗堆疊起來的職場小細節,新手哪裡知道呢?
宋宇雖然囉嗦了些,但至少他肯提醒。
比起某些,只讓實習律師幹雜活、苦活,一個字不提點,也不帶去庭審現場的老律師而言,宋宇真的不要太好。
舒姣:“我明白的,下午我會和書記員溝通好開庭前的一切事宜。”
“嗯。”
宋宇微微頷首,“那你先去忙。”
說罷,他低下頭敲著鍵盤一頓輸出。
舒姣沒看到他在寫什麼,但大抵也清楚,估計是交代當事人的一些話,和要帶去法庭的資料。
一晃眼到下午四點半。
舒姣見到了本次案件的當事人,宋女士。
宋女士三十三歲,與丈夫育有一女,六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