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開庭當天。
王曦雨因為太忙沒到場,全權委託給舒姣和宋宇負責。
結果他倆到法院一坐,發現——
哎?
對面乾脆沒人了!
啥意思?
被告不到場?
“被告拒不到場,也拒不請代理人上場,拒絕補充材料,判定被告缺席。”
法官坐在那,無語兩個大字都寫臉上了,掃宋宇一眼,就差明說——
接下來開始你們的發揮吧。
舒姣:......
首次出戰,竟然沒對手。
哎~
高手的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既然被告不到,宋宇就更放心了,坐在那安靜的看舒姣能打出什麼結果。
舒姣也沒讓他失望。
對面沒出席,也就意味著,法院這邊大機率會採取原告的全部合理訴求。
舒姣當然是往最好的爭取。
比如最高額的賠償金,包含誤工費、律師費、醫療費、精神損害賠償......以及公開道歉......
主打一個,往死裡追著殺。
法院很快就給判決——
判定被告趙光亮,在十五日內,賠償原告王曦雨三萬九千八的賠償金,以及市級報紙或地鐵公司官方平臺,釋出書面道歉宣告。
收到判決書的時候,趙光亮還在找人麻煩。
一看。
“什麼玩意兒,就要我賠四萬?”
“做夢!”
趙光亮狠“啐”一口,“老子就不給,你能拿老子怎麼樣?”
說著,趙光亮把判決書像丟垃圾一樣的隨意一丟,就出門兒找那個騙了他三千律師費,結果啥也不是的代理人。
!警報要他
!訴起要他
!錢還不還,騙詐搞人有裡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