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料到了。
這結果,真是一點兒都不意外呢。
胡女士還在電話那頭哭訴,“他說,讓我把房子賣了,以後他一定會買一個更大的房子給我。”
“結果我剛把房子賣了,替他把債還了,他又去賭。”
“家裡錢全都沒了!”
“嗚嗚嗚——舒律師,我要起訴他,我要離婚!!!”
舒姣深吸口氣,緩緩吐出,“你房子賣了多少錢?”
“109萬。”
“我可以明確告訴你,離婚訴訟、撫養權、財產追回、賭博刑事案件控告,加起來最少六萬。你確定真的要起訴嗎?”
舒姣反問道:“如果開庭前撤訴,律師費同樣概不退還。”
愛撤不撤。
反正她錢已經到手了。
畢竟胡女士這錢,給誰不是給?
都能給男方輸得一乾二淨,不如順手填補她空空的錢包。
好歹她還幹了活兒。
“我要告!”
這一次,胡女士的語氣比上次還堅定。
“好的,後天你到律所詳談。”
舒姣應聲。
總不能嫌麻煩,連白撿的錢都不要吧?
至於明天,她得去見見法官,給李悅爭取不起訴,讓她不走最後的審判程式,直接釋放、不留案底、不退款賠款。
如果可以的話......
捎帶手還能給李悅申請國家賠償。
“宿主姐,隔壁省有個刑事案件你接不接?他們本省沒律師敢接。”
舒姣剛躺下,003就發來案件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