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個律師怎麼回事兒?
這麼重要的點沒抓出來?
舒姣聽完內心吐槽一大堆,但正事兒還是得幹。
“這事兒有通話記錄嗎?三百是轉賬還是現金?有監控影片嗎?”
孫向陽:“沒有。給的現金。但這事兒我在業主群裡說過,鄰居們都知道。”
有證據就行。
舒姣在白紙上記錄下來,一邊接著問,“他們打過你嗎?”
“沒。就是一直不給我吃的喝的,然後一直審我,一直審,換了兩三批人來審,壓根兒不讓我睡覺。”
想到那段經歷,孫向陽就忍不住打了個哆嗦。
望向舒姣的眼神里滿是痛苦,“律師,我真的是撐不住,我才、才認罪的。可我真的沒殺人!我真沒那膽子啊!”
嗯。
行。
刑訊逼供,加疲勞審訊。
這樣獲取的證據都是非法證據,一審口供直接作廢。
舒姣筆尖畫√,隨後把案件詳情大致跟孫向陽核對一下,“你們是幾點爭吵的?”
“十二點多。”
“什麼時候回家的?”
“應該是十二點半的樣子,十二點三十幾分,我還搜了下打人要不要賠錢。”
喲~
還有搜尋記錄,這不妥妥證據嗎?
舒姣點點頭,“你倆打架雙方有傷嗎?傷得嚴重嗎?”
“不嚴重。就是我打了他一拳,他砸了我肚子,我倆就被拉開了。他鄰居看著我們走的。”
還有證人?
記上。
舒姣低頭又添了兩筆。
核對完所有細節問題,舒姣離開看守所已經是下午五點多。
她已經有切入方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