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打勞務仲裁這麼多年官司的邵律師,也不會輕易被舒姣繞進去。
他直接避開致命問題。
“打卡記錄又不是考勤管理,打卡只是公司入場登記罷了。”
“監控也不能證明公司對死者進行了勞動指揮,只能證明死者的工作地點在監控範圍之內而已。”
“原告提供證言的證人,本身也不懂公司的管理制度,所以其證詞不可取用。”
舒姣提供的證據,他一一狡辯駁回。
言而總之,反正打死不能讓舒姣錘死勞務關係。
否則就得認工亡賠償。
那賠的可就不是一點半點了。
“監控顯示,死者每天上下班的時間相當固定;從聊天記錄來看,死者也很服從工作安排......”
舒姣很快又給他打了回去。
主打一個,你敢辨臨時,我就提八百種實證。
非辯得你認下勞動關係不可!
你來我往殺了幾招,舒姣再度逼問,“請問,被告公司律師,雙方到底是什麼法律關係?證據呢?”
你別告訴我沒關係。
你敢這麼說,仲裁員就敢判我贏。
當然,邵律師也說不出這種沒腦子的話。
他思考兩秒,“我們雙方只是這口頭約定的勞務承攬關係。”
勞務派遣肯定不行。
派遣得有派遣協議,他沒有啊!
“撒謊!”
舒姣唇角微勾,“證據9,原主遞交到公司系統的工作日報明確表示,原主的工作內容具有持續性、重複性。”
“而且,沒要求工作成果,也沒有時間限期。”
“工作過程中,死者還受到了公司的管理。”
“這是承攬嗎?”
“這能算承攬嗎?”
“被告律師請尊重事實,不要在這裡睜眼說瞎話。”
她等的就是現在——
!刻一這的方對死錘底徹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