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該商鋪提供的證據顯示,金葫蘆禮物中夾雜的賀卡,是我方當事人明確要求寫的滿月賀詞。”
證據線索理到這裡,舒姣真正的殺招,出來了!
“也就是說,被告在原告父親意識裡,是17年10月生產,11月滿月。”
舒姣嗓音裡帶著幾分意味不明的哼笑,“那麼請問,這一胎,苗女士懷了15個月嗎?”
漂亮!
孔女士在心裡給舒姣瘋狂鼓掌。
哪有小孩能懷15個月啊?
哪吒嗎?
現在孕婦過了預產期還不生,醫院比孕婦還操心呢。
實在不行就給剖了,怎麼可能等你到15個月?
這其中必是有鬼啊!
對面倆律師腦瓜子都嗡嗡的。
都不用舒姣多說,他們都知道有問題了。
但是!
倆律師抬頭看向苗女士——
姐。
祖宗!
這麼大的事兒,你不提前交代一下嗎?
苗女士也迷茫啊。
三四十年的事兒,誰能把日期記得那麼清楚?
每個月金主隔三差五的打錢進來,她怎麼會記得撫養費是哪個月開始給的?
“法官,時間對不上。”
舒姣眉尾微挑,“由此可見,被告,並不是我方當事人父親的孩子!”
“這份親子鑑定報告存疑,法官,我申請排除證據。”
畢竟被告可是4月的生日。
這中間差著足足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