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凌曼有著畸形的感情,道理上也是去糾纏凌曼,怎麼就盯上她了。
小緣子:【他現在去不了L市,抓住你,就能吸引凌曼過來。】
過來了,然後呢。
她想不明白後果,罪犯的心理活動用正常人的邏輯思考,思考不通。
關鍵是如何把他的行蹤,不著痕跡的送到警方的手裡?
凌紓盯上這個狗仔了,給便衣警察發了訊息之後,故意在小區周圍轉了幾個圈,差點沒給這位男士繞暈。
不僅暈,人還跟丟了。
狗仔咒罵了一句,收起相機,正準備打道回府,誰料背後傳來一句,“你找我嗎?”
聲音清脆甜美,反而激起他的冷汗。
男人猛地轉過身,凌紓正站在不遠處,手裡提著菜,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
他也不知道自己慌什麼,他這種特殊職業是有營業執照的,合法,便開門見山的說自己是某某報社的娛記。
凌紓瞅了一眼他的工作證,“誰花錢買我的花邊?”
男人訕笑,“這…淩小姐抱歉,這是行規,無可奉告。”
凌紓:“對方花多少錢?”
男人更是一臉嚴肅,“您花多少錢都買不到對方訊息的,這是犯罪。”
凌紓當沒有聽見,掏出一張黑卡,捏在手指尖,亮閃閃的誘惑。
“對方是男是女,要求你什麼時間送我的資訊,在哪裡交易?”
男人盯著凌紓手中的黑卡,眼神閃爍了一下,顯然有些動搖。
很快又恢復了職業的冷靜,搖了搖頭:“淩小姐,您就別為難我了。這行有這行的規矩,我不能透露客戶的資訊。”
凌紓微微一笑,語氣依舊溫和,但帶著一絲不容拒絕的堅定:“規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男人偷偷抹了一把汗,心想這小妮子怎麼有這麼強的威懾力。
任然拒絕:“您這是誘導犯罪。”
凌紓道,“娛記也不能尾隨跟蹤,你與犯罪有什麼區別,我要是告你,你這記者也做到頭了,不是嗎。”
“你若是配合我,我就不告你,錢,也能拿到。”
男人咬了咬牙,顯然內心在激烈掙扎。
最終,他嘆了口氣,低聲說道:“好吧,我告訴您,對方是個男的,聽聲音大概40歲左右。他讓我每天跟蹤您,拍下您的行蹤,然後每天晚上十點前把照片發到一個指定的郵箱。交易是透過現金完成的,我們沒見過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