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平安思索了一番,帶他們玩也不是不行,現在不借力的話,發展受限。
最主要的是,這公社領導層還算可以,沒有強買強賣,什麼事兒都商量著來,而且還比較負責新村,這方平安就願意合作了。
新村土地面積不夠,連帶著約束了廠房面積,員工數量,產能自然上不上來。
原材料倒是夠的,機器也勉強夠用。
但上面的政策就是政策,並不會因為你的銷量好就為你臨時改變。
所以方平安最後找到了一個思路。
新村在怎麼建房子,整個村子土地面積在哪裡,沒法弄到更大的廠房,這一點政策鎖的死死的。
但其他大隊可以建廠房,特別是隔著一條路的八家大隊,按照相關政策,他們大隊可以建最高500平的廠房,但他們現在只有一個50平的粉條加工廠,年產值7千塊,淨利潤才1千2。
所以公社給八家大隊批幾畝地,也不需要多,就放在新村、農科院分院、八家大隊的交匯處,也就是崔村公社農場旁邊。
地,名義上是公社批給八家大隊的,八家大隊建500平的村辦工廠,符合政策,沒毛病;
新村名義上是掛在八家大隊下面的一個“小型生產隊”,所以新村來主持這個村辦工廠,也沒毛病。
公社組織青年突擊隊開荒平整土地建工廠,新村帶裝置入駐,給八家大隊交“廠房”的租金;
水電交給農科院分院,因為是從他們那兒接電線;
廠子職工從整個公社招收,每個大隊都有10人的名額,當然,這是初期,以後效益上來了再招人。不過管理層那都是新村自己來安排,這是八家大隊平安新村生產隊的廠子;
原材料先緊著新村的用,不夠了再從各個大隊採購;
最後的利潤,先給八家大隊每年240塊錢的房租、農科院分院水電費、員工(各大隊招來的)工資大概1萬4(所有人全年),土豆採購原材料採購,包裝運輸,機器耗損,柴油花銷等等……
然後才是淨利潤,按照“利率包乾上交”政策,先繳10%的稅(工商統一稅+地方附加稅);
然後公社統籌交20%,不過得優先用來給新村與八家大隊門口修路;
大隊公積金20%,是借用了八家大隊的名義辦廠,但沒必要給這麼多,最後商議給了5%;
所以其他的65%,歸新村所有。
八家大隊啥都沒幹,借出了一個名頭,就有每年的租金與5%的大隊公積金,還能有10個名額去上班,以及每年的土豆採購;
公社看似付出了不少,但20%的淨利潤收入啊!
其他大隊,有工作名額與土豆收購也不錯。
最主要的是他們離著新村與八家大隊太遠了,想過來湊熱鬧都沒轍。
廠子還是新村的廠子,裝置技術管理層都是新村的,而且一切合理合法合政策,大家都受益,誰也挑不出個理來。
這就叫做——合作共贏!
第二天,公社又組織青年突擊隊去開荒了,批了5畝地。
1畝多的廠房,嚴格控制在500平,但配備了名義上是八家大隊的2畝倉庫屯物資,2畝地坪與公共建築——絕對夠用!
。了事的人個村新是不就,大較比得弄次這,計會個一了派給社公
!了完就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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