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部落所需,但難以大量獲取,或者部落投入力量後無法從收穫中收回成本的物品,部落會以“訂單”的形式委託族人個體或小隊進行收集。
例如,部落周圍生長的野菜、野果、藥材、藤蔓等,採集者或狩獵者可擁有一部分。在滿足部落需求,即向部落上交一定比例後,剩餘部分完全歸採集者個人所有。
採集者既可以將其留存自用,也可以與部落交換其他允許私人持有的物品,如好看的裝飾品等。
而像工具農具、制式武器、種子、車輛、牲口以及土地這些重要的生產資料,現階段則完全不允許部落族人私人擁有,甚至是糧食、陶器、食鹽、衣物和各種工坊產品,這些部落統一發放的物資,目前也不允許交易,以及防止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部落秩序瞬間崩塌。
雖然某種程度上來說,族人們私人擁有的東西並不多,也沒有生產工具可以用,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比如給一個族人土地和種子工具,就將他趕出去讓他自己去種地養活自己,雖然土地的收成足夠養活他,但生長需要時間,而且在種植的過程中,還有可能出現水災、旱災或者蟲災,讓他顆粒無收。
這個時候將他趕出去,就是部落極不負責的表現。
部落需要為他們進行兜底。
以現在的生產力水平,在某些方面還是隻能依靠集體的力量,才能保證農業文明的火種不被熄滅,一旦太過激進,將生產資料全部私有化,生產力能不能有很大的提升還不一定,但可以預見的是,部落應對風險的能力會急速下降。
所以就算是逐步推進私有化,但重要的生產資料,卻需要牢牢地掌握在部落也就是集體手裡。
除非有一天,部落開墾的土地足夠多,牲口也足夠多,物資極為豐富了,熊洪才考慮給族人分地。
當然,生產資料公有制,不代表不能給族人一些“補償”,不然私有化也就只是一個名頭,對族人來說並無實際意義。
而這些補償,也可以看做是私有化的一種形式,因為熊洪所制定的“補償”方案裡,這些東西是可以互相交換的。
比如現在只要是參加秋收的,都能按照小隊所做的貢獻,獲得一些粟籽的獎勵——因為粟籽在本部或者其他部落,都可以用來換各種物資——這些獎勵,就歸族人私人所有。
而擁有這些粟籽的族人,完全可以拿著手中的粟籽,去換取其他可以交換的物品,例如逐步放開的衣物、食物或者裝飾物等。
就像熊霸他們心心念唸的馬匹,雖然所有權還是歸部落,但以後的使用權卻是歸他們,只要按照部落的規定來使用即可。
不過這些貢獻如何衡量,也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
熊洪的想法是,參考對一些發明人員或者特殊貢獻的人員獎勵,按照去年“熊部落教授”的方式,給他們發放的“貢獻值”,可以用貝殼、銅牌等代替,也就是“貨幣”最原始形態。
這就涉及到“貨幣”的概念了。
“金銀天然不是貨幣,但貨幣天然是金銀。”
隨著部落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進步,遲早有一天,需要產生貨幣來促進物資交換效率、提升勞動積極性的。這也是讓熊洪覺得,推行私有化需要解決的諸多難題之一。
推行私有化,可不是熊洪一句話或者部落集議會開個會大家同意一下就能行的,它需要很多隨之配套的東西。
而這些天,熊洪不僅在考慮推行私有化的優缺點和方式,極力避免彎路和坑,也要考慮推行私有化之後,應對隨之而來的巨大變化。其中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貨幣。
事實上,即便是原始人,也知道“物資流通”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也明白遇到“我之不足,彼之富庶”時,交換必需的物資。
如更早之前,熊部落還是個“小微企業”的時候,在族長和巫的帶領下,便用食鹽、陶器跟別的部落換人口換勞動力換各種東西,算是透過這種方式,讓部落有了最早的“原始積累”。
而在周邊的部落中,以物易物是最常見的交換方式,如果不是熊部落介入進來,他們這種交換方式,還得持續很長的時間。
“以物易物”聽起來簡單,但實際上問題很多。
別的就不說了,光是如何衡量兩件物品間的“價值”,就得互相“討論”半天。比如熊洪在後世課本上學到的“經典案例”:一頭羊能換五把石斧,一把石斧又能換十份鹽,那用羊能換多少鹽?如果有鹽的不願意用羊和石斧來換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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