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假千金(19)
“但這合同上面可是有你的親手簽名,白紙黑字的寫著,就算告上法庭你也毫無勝算。”說完他期待著林溪大驚失色。
誰知道林溪非但沒有露出那樣的表情,反倒是朝一旁的李姐看了過去,伸出手。
“不是說有我的親手簽名嗎,拿來給我看看。”
李姐嗤笑著將合約遞給林溪:“林溪,我勸你還是省省力氣吧,這合約是當時我看著你親手籤的,絕不可能作假。”
李姐看林溪接過合約之後便低著頭認真的檢視,眸中頓時閃過一抹得意。
這份合約足足有六十多頁,條款上千條,他們剛才只是在其中的某一頁裡面加了一條合約,放在這厚厚的一摞合約裡面,那條新加的條款簡直就像是一顆珍珠掉進了沙子裡,無處可尋。
而且這合約現在就只剩下這一份了,當初簽約的時候是公司一份藝人一份,但是林溪那一份在她當時搬家的時候不小心落在她家了。
她作為一個資深經紀人,深諳各種拿捏藝人的本領,自然是沒有將那份合約還給林溪的。
而林溪當時丟了這份合約也只能自認倒黴,本想再重新回公司影印一份,當然也被她給勸下來了。
因此,現在林溪和公司簽約的合同,明面上的就僅此一份,林溪手裡是沒有的。
所以李姐壓根就不相信林溪會發現其中的不對勁,除非她記憶力超凡,能對一年前的合約倒背如流!
林溪沒說話,低頭快速的瀏覽了一下合約。
原身本人籤合約的時候是仔細的看過合約的,她雖然是一個戀愛腦,可是在離開阮崢之外的事情上也是個理得清的人。
當時也是看在這合約雖然待遇差了一點,但是卻沒有太過分的地方她才籤的。
可是現在。
林溪看著地三十五頁最下角多出來的一條合約,挑了挑眉。
她指著那一條給李姐看,似笑非笑的問:“我記得,當時簽約的時候這一條可是沒有的。”
那一條合約寫著,若是藝人違反合約主動提出解約,那麼公司能向藝人索賠最高能達兩個億的賠償金。
換而言之,你想解約可以,反正必須得補償公司,而賠償金還是由公司這邊提,想提多少就提多少,只要不超過上限兩億就行。
李姐看向林溪手指著的那一處,臉色猛地一變,她瞪大眼睛看向林溪。
怎麼可能!
林溪竟然真的找出了這一條?
難道是林溪已經看過了這份合同?
不,這不可能!
李姐很快否定了這一猜想,因為這一項條款是一個小時前阮董和她才加上去的,除了他們倆之外沒有第三個人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