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書七零,炮灰手撕劇本搞基建》第1章 穿成書里炮灰(1)

作者:萬木霜天·2025-09-05

1975年,東北。

秦楓看著手裡的筆,心裡很迷茫。

一個身材消瘦的女人一腳踹開門,指著他大罵。

“秦楓,你說,你是不是偷了鄰居家的雞蛋!”

秦楓想說自己雖然窮,但不至於連一個雞蛋都買不起,可沒等他說話,頭就痛了起來。

女人的嘴像機關槍一樣,罵個不停。

“跟你一起來的幾個知青,早就在大隊裡安頓下來,開始賺工分了,你呢,你每天遊手好閒,拉著一張臉,好像別人欠了你一樣。”

“我告訴你,我老林家不欠你的,反而是你欠我們,你來了一個月,一個工分沒賺,在家裡白吃白喝,我忍了,結果你還偷東西!”

“你知不知道,要是鄰居家計較起來,可以把你抓進去蹲……你聽見了沒有!”

沒聽到回應,女人更加生氣,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餘光掃到桌上寫了一半的信。

她把信搶過來,撕得粉碎。

“寫個屁,寄信不用錢啊,你寄了這麼多封信,你那個負心漢爸爸給你回過信嗎?”

“你還指望他讓你回城,白日做夢,他連一分錢都沒給你寄過來。”

“我不管,你要是明天再不去賺工分,我就把你掃地出門……喂,你跑去哪兒,你給我回來!”

秦楓接受不了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他矇頭跑出家門,根據身體的記憶一路跑到村口,停在一面大木牌前。

木牌上寫著:北江公社百豐村大隊。

這個地名,加上突如其來的記憶。

1975年、公社、林家、知青……

這是他看過的一本小說裡的劇情,裡面有一個和他同名同姓的反派炮灰。

這個炮灰反派在小說的前期,只有一小段描寫。

「他來自一個重組家庭,有一個異父異母的哥哥,那哥哥不是個東西,總是找他麻煩,最後被忍無可忍的父母,送上了去東北的火車,下鄉當知青去了。」

原主的戲份在小說的後半段,在東北經受了三年的艱苦生活,原主的性格更加惡劣暴戾,回城以後不斷針對作為男主角的異父異母弟弟。

最後因為綁架女主角,被忍無可忍的男主角送進了局子,最終在嚴打中以流氓罪領了花生米。

當初看小說時,秦楓看到炮灰和自己同名同姓,只吐槽一聲,晦氣。

沒想到現在,他變成了這個炮灰。

好在秦楓一向看得開,既然來了,不知道怎麼回去,乾脆定下心來過日子,避免小說裡的悲慘結局。

下午三點,幾乎所有人都在幹活,秦楓一個人漫無目的走在村外的小路上。

他腦海裡閃過好幾個賺錢的路子,都被他一一否定,這些路子放在現在叫投機倒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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