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錄影:李海豐(二)
問:第二具屍體也是和被害人周琪的遺體一樣的狀態嗎,當時發現屍體的情景是怎樣的?
答:唉,不算是,那個房間很空,沒有傢俱,地上都是血,只有一個床墊,然後就是各種繩子啊,還有刀具,色情雜誌種種的東西,推開門所有的視線都會立馬聚集到那個床墊上,因為上面好像躺著一個人,被很薄的床單蓋著,掀開一看,是一具女屍,一個立櫃式的空調,明顯是從客廳搬過去的,對著這個女屍吹。
答:她的屍體很完整,沒有外傷,雖然也有這個被性虐待的痕跡,但是程度非常輕,根據我們法醫同志初步屍檢,確定死因是窒息,她的脖子上還勒著一根皮帶,死亡時間是和被害人周琪比較相近的,比被害人晚大約十二個小時死亡,當時還無法判斷她的身份,因為當時區裡面並沒有其他符合的失蹤女性,然後我們在角落裡面發現了一個水桶,包括廚房裡面,冰箱裡面的發現,都是被害人被剖開腹部後摘除的器官。
非提問:真的是,太殘忍了……我之前也只是透過一些能得到的資料,去窺見一些,但是聽過被害人家屬的講述,再聽到您的回憶,真的是讓人百感交集。
非回答:您要休息一下嗎,抱歉我可能有些地方沒注意到,說得太過了。
非提問:沒有沒有,怎麼會呢,李警官,您說得非常棒,只是我想我們先喝點水,先暫停休息一下……唉,這段時間,聽到了當年的事,心裡總是悶悶的。
非回答:也是人之常情,您請便孟記者——額,我來吧,這個機子可能有點不太好用。
非提問:好,謝謝您,李警官,方便問您一個題外話嗎?
非回答:您請說?
非提問:我想知道,當年為什麼4.17案發現的第二具女屍,就是您剛剛提到的,我知道她其實是張棟旭當年的女友,好像生前還有某種精神疾病,她為什麼沒有被確認為4.17案的第二個被害人呢,這個只是我個人的一點疑問,您放心這絕對不是採訪中的內容。
非回答:沒事,就算是採訪也是可以說的,我知道這些年有很多人,網路臭蟲,好像還特別崇拜像張棟旭這類的畜生的,很多爛人居然能很崇拜他們,也不知道社會怎麼成了這樣……很多關於這個案子的傳言的,把這兩個人傳的神乎其神的,甚至是美化起了他們了。
非提問:所以這個——
非回答:我們警方包括法院都是非常明確的,這個趙小蘭啊,她的死的確是張棟旭造成的,經過法醫細緻勘驗,能確定了是兩人在發生關係時死於性窒息的,而且從現場情況來看,這個張棟旭更應當是過失致人死亡的,他後續也是這樣交代的,張棟旭殺害被害人周玥的是有動機,這個趙小蘭她也是幫兇,甚至可以說是如果沒有趙小蘭,被害人周琪可能根本就不會死,她趙小蘭也不會被這個張棟旭過失殺害。
非提問:我明白了,謝謝您把這些細節告訴我,李警官唉,網路上的傳言真的是太噁心了,也希望節目播出後能少點傳言,不然真的是,太傷害被害人家屬了……
非回答:孟記者,你沒問過周琪些內容吧?這些就別提了。
非提問:沒有的,絕對沒有,李隊長您放心吧。
非回答:嗯,謝謝您體諒她,休息好了的話隨時開始。
非提問:好的好的,那我們繼續吧,接著剛才的……
問:李隊長,您可以為我們講一講這具新發現的女屍是誰?和兇手張棟旭有什麼關係嗎?
答:可以的,那天發現了第二具女屍,也發現被害人周琪被殺害被破壞屍體的第一現場,大家心情都很沉重,但是也很快振作起來,確認了這個女人叫趙小蘭,她是山西人,是這個張棟旭讀書時期認識的女朋友,我們的同志就透過這個趙小蘭的社會關係,瞭解到她大學期間出了一些精神方面的問題,父母也不負責任,生活中很漠視她,導致她對這個張棟旭非常的依賴,加之她可能長期就是心理認為自己不是很漂亮吧,非常的自卑一個性格,那麼在張棟旭這種非常反社會,暴力性格長期的影響下,幾乎變成是一個喪失了自我人格的依附者,對張棟旭可以說是言聽計從的。
答:我記得當時省廳裡面來的專家就說的很明確,用一個表述說是這個趙小蘭啊,她已經幾乎失去了社會人格了——這些是透過這個趙小蘭自己的一些日記,網路上的瀏覽記錄,她的網路部落格這些的地方瞭解到的,還有認識趙小蘭的鄰居描述,以及這個張棟旭交代得知的,當然了因為她本人已死,我們這隻能是從這些側面的視角瞭解,這些都是比較初步的一種判斷。
問:在發現這具女屍之後,當年警方的偵查方向是否有改變,張棟旭的作案動機又是什麼呢?
答:就如我剛才所說的,我們在發現了趙小蘭的屍體之後也是第一時間確認是否存在連環作案的可能性,但是很快就排除掉了。因為我們在這個張棟旭的臥室裡面發現了非常多的這個色情製品,其中很多都是涉及暴力血腥,極度侮辱女性的內容,電腦裡也都是各種不堪入目的瀏覽記錄和一些色情論壇裡面的極端言論。
答:我們發現他大約從2008年左右開始就已經陷入幻想,有非常嚴重並且不健康的幻想情節,想要模仿那些色情製品,去綁架脅迫年輕的女性,並且實施侵害,這樣的想法,他從三月中旬左右就注意到了被害人周玥,並且有意去接近她,最終是在他本人的生日當天,他認為自己必須要下手了,對被害人實施了犯罪行為,過程中遭到了被害人的反抗,殘忍地殺死了被害人。
問:最後警方當年是如何將嫌疑人張棟旭抓捕歸案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