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賈府孽障,但賈府也不當人》第1章 殺人(2)

作者:愛吃毛豆炒青椒·2025-09-07

說起來,賈府一門兩公,在虞朝也是獨一份的存在。

可如今,居然淪落到如此下場,被一群家僕吸血。

像賴大,賈府的大管家,其兒子不僅做了一縣縣令,日後,還會仿照大觀園,給自己家也造了一個。

不知道為何,當賈琮要找一條生路時,很快就想到了這位賈府大管家賴大。

賈家能忍,但賈琮忍不了,一個家奴騎到主子頭上拉屎。

賴大作為賈府大管家,在賈府中,權力很大。

賈琮姓賈,不管是不是庶子,怎麼說也是主子,按道理,其身份也要比賴大這樣一個奴才地位高吧?

但是,在這座榮國府中,賈琮這個庶子,和賴大這個家奴相比,完全沒有可比性。

沒穿過來之前,原身賈琮的記憶中,對這位賴大,居然是又恨又怕的心態。

一個主子,居然對一個家奴又恨又怕,究其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賈琮是個默默無聞、毫無存在感的庶子。

賴大對賈母、賈政夫妻、賈赦、賈寶玉他們,只有討好卑微的一面。

而在面對賈琮的時候,知道賈琮是個無人關注的庶子,賴大的臉上只有毫不掩飾的不在乎。

討好和卑微的一面,是永遠不可能面對賈琮的。

甚至,因為賴大的兄弟賴二也是管家,正好管著賈琮的衣食住行,所以賴大掌握了賈琮的命脈。

常說只有主子欺負奴才的,但其實,也有奴才欺主。

這些年,賴大和賴二兄弟倆不僅私吞賈府的田產,甚至就連賈琮那一點月錢,這兄弟倆都要找理由私吞,有時連賈琮吃的飯菜都是餿的,被剋扣過的。

正是如此被欺壓,所以原身對賴大又恨又怕,而這種心態也影響了如今的賈琮。

如今,既然想要求生路,就得獻祭別人的活路。

想要活下去,就是如此道理。

因和果!

在決定殺賈府這些蛀蟲之前,賈琮特意翻看了大虞律,大虞律法規定了,無故殺人者,處死刑!

這條律法雖然公正,但是,這一條是針對良民百姓。

大虞律法中對奴籍的約束可以說是底線很低,無故殺奴婢者,處徒刑或充軍。

甚至,大虞律法還規定了,奴婢有罪,主人殺之,贖銅免罪。

賴大、賴二這兄弟兩人,如今是榮國府中的大小管家,哪怕二人在賈府權勢滔天,但依舊是奴籍。

倒不是賴大賴二不能脫離奴籍,畢竟賈母對這兄弟倆比對賈琮這樣的親孫子都要好,真要脫離奴籍,並不難。

賴大的兒子都做了一縣縣令,賴大肯定有這個本事和能力。

雖然可以輕易脫離奴籍,只不過,這兄弟倆若想繼續私吞賈府的錢財,又怎會脫離奴籍?只有奴籍在文書賈府中,才可以繼續得到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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