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王圍城,帶10億白銀穿越崇禎》第1251章 血債血償:鄭成功出殺胡令(2)

作者:楚南風·2025-09-26

“大明山東副總兵、招討副將軍 張煌言。”

“特告遼東忠義遺民、流離赤子、海陸將士。”

“天地有正氣,凜然萬古存!建奴韃虜,本化外野人,沐我天朝雨露,不思感恩,反懷豺狼之性。自奴酋努爾哈赤倡亂以來,暴行累累,罄竹難書!”

“其罪一:屠戮遍野! 首屠沿海之民,懼我泛海求生;再屠貧寒之家,誣為窮鬼;終屠富庶之戶,盡奪其財!遼東百萬生靈,盡化冤魂!此乃第一筆血債!”

“其罪二:掠人為奴! 強頒《逃人法》、《連坐法》,一人慾脫逃,全家皆誅!視我漢民為牛馬,驅之如豬狗。更屢屢叩關,劫掠山東、河北百萬同胞,世代為畜,此乃第二筆血債!”

“其罪三:毀我毛髮! 悍行“剃髮易服”之令,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妄圖亡我文明!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何罪之有?俱去值,頭、發皆去,此乃第三筆血債!”

“其罪四:三光肆虐! 其兵鋒所至,村莊焚為焦土,城池夷為平地!男子殺絕,婦孺淫掠,財貨劫空,牛羊驅盡!此等“搶光、燒光、殺光”之策,非人間應有,此乃第四筆血債!”

“今陛下親統大軍,水陸並進,正是漢人復仇之時、亦是百姓立功之機。”

“百年之恥,血海深仇,此時不報,更待核實?”

“本將軍和張將軍,特頒下殺胡令:”

“凡我遼東漢人、忠義之士、無論軍民,見建奴韃虜,無論軍民,皆可持械擊殺之! 血仇不共戴天,勿存婦人之仁!獻首級一人,得賞銀十枚,恩田十畝。”

“凡戰場之上,我大明將士,遇建奴兵卒, 格殺勿論! 拒受其降! 此獠兇頑成性,絕無真心歸化。唯有以血還血,以牙還牙,天下才得安寧!”

“凡助紂為虐者,罪加一等! 城破之日,盡數擒拿,明正典刑,梟首示眾,以儆效尤!”

“父老同胞們!建奴視我等為豬狗,為兩腳羊。是時候反擊了! ”

“天理昭昭,報應不爽。誅滅建奴,就在今朝。讓建奴之血,澆灌遼東之地。”

寫完,鄭成功立馬命人抄寫百餘份,派人前往各地,貼上告示。

鄭成功則不停筆,繼續潑墨揮毫,寫一封《勸降書》。

《致孔將軍書》

“聞將軍驍勇,素有雄志。然觀將軍今日所處,有如明珠陷於汙濁、良驥困於泥淖,豈不痛哉?”

“建奴視我華夏如魚肉,待我生民若草芥。剃髮易服,毀我千年衣冠;圈地屠戮,毀我山河故土。”

“將軍縱一時屈身事虜,能無愧於列祖列宗乎?能無愧於天下百姓乎?””

“今,陛下率大軍水陸並進,本將軍亦發出《告遼東父老同胞書暨殺胡令》,將軍若不順天應人、幡然醒悟、棄暗投明,則為建奴殉葬,悔之晚矣!”

“望將軍明察時勢,速斷速決,殺賊投誠,勿再遲疑! ”

“書不盡言,惟有三思,望將軍勿謂言之不預也。”

給孔強的勸降書,鄭成功就寫的稍微簡陋,不囉嗦,也不客氣。

只要《告遼東父老同胞書暨殺胡令》一發出,遼東的漢人百姓、奴隸,必定躁動,趁著建奴大軍遠征、後方空虛,紛紛起而殺建奴。

到時候,無數攜建奴頭顱請功者,將絡繹前往鐵山、皮島。

把旗人的頭顱堆在鐵山堡城門之下,築為京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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