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不得已,只能釋出懸賞公告,向社會徵集線索。
案發半個多月後,當地農村有人跑到派出所舉報,稱村裡有個傢伙突然發了財,買了新的彩電和摩托車,他覺得很可疑。
派出所也算盡責,儘管沒太當回事,畢竟農村有不少人會眼紅別人,見不得人好。
懸賞公告出來後這種事他們也沒少見,但還是出警去看看。
可上門後,還沒來得及問話,被舉報那人突然撒腿就跑。
最後當場被捕,一審問,就承認自己參與了金店搶劫案,還把另外兩名同夥給供了出來。
洛河警方當即對另外兩人實施抓捕,但卻只抓到了其中一個,另一個不知所蹤。
然後還順藤摸瓜,查到了背後的銷贓渠道,最後演變成了一起大案,把整個洛河盤踞多年的銷贓勢力一鍋端了。
陶聰就是在這起案件裡被抓的。
這三名劫匪,都是洛河本地人,常年無業。其中的主謀正是逃跑的那人,名叫李勇,外號老槍,時年四十二歲,是其中唯一有案底的人,八十年代就曾因搶劫罪被判刑四年。
洛河警方釋出了通緝令,但整整三年過去了,這個李勇始終沒有到案。
案件資料裡的通緝令上,是李勇的身份證照片,單眼皮,臉頰凹陷,有點病懨懨,但周奕能從他的眼神里察覺到一股藏匿著的兇狠。
剩下的就是一些現場勘查和調查過程中收集的散碎資訊,其中被捕的兩名劫匪共同提到李勇的一個顯著特徵。
就是右手中指的第一個指節,少了半截。
洛河警方核實過,李勇年輕時曾在洛河的某印刷廠工作,後來因他自己操作切紙機不慎,切斷了中指的半個指節。後來因為盜竊工友財物,被印刷廠開除了。
這個小細節,頓時就引起了周奕的注意。
因為六一四儲蓄所劫殺案裡面,唯一的線索就是半枚指紋。
但這半枚指紋卻有一些特別。
通常如果留下半枚指紋,那基本都會是上半截,可能是無意間觸碰留下的。
但六一四案的半枚指紋,卻是下半截。
但如果指腹觸碰到東西,理論上不太可能只留下半截指紋,除非是在物體的邊緣,剛好上半截指腹沒碰到。
但六一四案的半枚指紋的位置顯然不符合這個邏輯。
因此當時吳永成他們的判斷是,劫匪在殺人搶錢後,對現場遺留的指紋進行了清理,但是沒擦乾淨,其中一枚指紋只擦掉了上半部分,因此才留下了這半枚。
但是周奕看著現在洛河金店搶劫案的資料突然在想,有沒有可能,那半枚指紋不是沒擦乾淨留下的,而是劫匪本來就少了半截手指?
金店搶劫,和儲蓄所搶劫,從案件性質上很相似。
區別就在於,黃金不會直接變成錢,需要進行銷贓。
而現金搶到了就能用,雖然周奕不知道九十年代的儲蓄所會不會記錄鈔票的編號,但就算有記錄,想要即時追蹤也是天方夜譚。
畢竟在沒有移動支付之前,錢是會幾經人手,不斷流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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