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他還不是村長。
有一日,他上山,看到了一個昏迷的絕色女子。
她和麵前這個女人一樣,綠衣綠髮,他當時嚇得屁滾尿流,連滾帶爬跑回了家。
但回去後,他腦海中全是那個女人絕美的面龐。
他們這個村子,窮鄉僻壤,缺衣少食,若是女娃出生往往都會扔到山裡。
但他們不需要女童,卻需要女人來傳宗接代。
於是他們會買外鄉的女子給他們生育。
只要生下兒子,還能再把人轉賣了。
不能再生的,若是還年輕,也能做些別的換點糧食和布料。
實在沒有利用價值了,就打死。
他當時已經到了婚配的年紀,但因為家裡窮,沒有錢買媳婦。
而眼下,卻有一個昏迷不醒的女人送到他面前。
即使,她可能不是人。
但對方實在太漂了,他思量再三,還是把人帶回了家。
他將人扒光綁在了家裡,女人醒來後,告訴他,她是妖,讓他放了她。
他當時是有點害怕的,可對方除了口頭威脅,似乎沒有別的本事了。
觀察了一段時間,確認對方沒有任何妖術後,他強迫了她。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
他不敢讓別人知道家裡藏了個妖精,可紙終究包不了火。
女人被他的兄弟發現了。
他們這裡的人,沒有道德三觀可言,對方威脅他,要和女人睡一覺,還願意給他一塊鹿肉,否則就把事情說出去。
當時距離他撿到人已經過去了大半年,女人的肚子卻沒有絲毫動靜。
他想了想,大概是女人不能生。
不能生,那就是個玩意,所以他答應了......
嚐到了好處,他用對方的身體和村裡的男人做起了交易,換得了自己滋潤的生活。
後來,女人被上一任村長髮現,村裡人害怕她,揚言要把她燒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