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這隻兔腿給你。”巴黛認為他是想留給自己吃,強行塞過去。
林逍道:“行,我嚐嚐,待會你再多吃點狼肉。”
咬上一口,又香又嫩,還有天然的鮮甜,味道確實不錯。
兔子吃完,狼肉也熟了,林逍怕沒熟,又把狼腿撕開多烤了一下。
確認裡面都熟透了,這才給巴黛吃。
那隻狼有點大,一條腿足足有好幾斤重,巴黛吃了小半隻腿就搖搖頭,“吃不下了……”
林逍嚐了一口,味道還行,剩下的給花豹吃。
吃完兩條狼腿,花豹也打了個飽嗝。
再吃下去,等於吃掉了整整一頭狼,接下去的幾天都可以不用進食了。
林逍想個辦法,“不如我把剩下的狼腿肉撕下來,烤成肉乾隨身攜帶,你餓的時候能吃點。”
巴黛不停點頭,“你實在是太聰明了!我都沒想到,這樣就不愁沒有乾糧。”
說幹就幹,林逍把肉拆下來,巴黛負責串,外面再裹上一層香料進行烤制。
烤制的肉乾比新鮮的肉更香,味道瞬間就傳遍了一片森林。
林逍問:“這裡到底是哪裡?平時應該沒有人來。”
巴黛看天空的方向,推測道:“我們可能已經離開了撣邦,今天趕集的位置是撣邦和克朗邦交界處,加上後來他們綁架我跑了一段距離,還從懸崖上掉下來,大概屬於別的領地了。”
撣邦和克朗邦交界,那群人又是克朗邦軍方,不出意外,他們目前應該處於克朗邦地界。
林逍又問:“你去過克朗邦嗎?”
巴黛點頭又搖頭,“算是去過吧……不過我沒什麼印象了,不太記得,他們是我們的敵人。”
林逍明白她的意思,看樣子沒實地體驗過,更不瞭解那邊的情況。
他如實說道:“其實克朗邦的生活條件比撣邦好多了,而且進步非常快,能接受外來人口工作,引進新的資源。”
巴黛嘴角微微上揚,“也許吧~但對於我來說,撣邦是我的家,克朗邦的生活條件再好我也不會支援。”
當然,她可是撣邦武裝部隊司令的女兒,怎麼會覺得敵人更好?
越聊越深入,林逍說道:“我有點疑惑,打了這麼多年仗,爭來爭去不過是一點地盤,敵我都是兩敗俱傷,這是何苦呢?”
巴黛搖搖頭,“他們一直在挑釁想要吞併我們,不反擊的話,撣邦的生活會被破壞,正如你所說,克朗邦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好,他們就想要擴張自己的勢力,妄想吞併我們,這是我們的家園,當然不能接受其他人佔領,一旦真的輸了,撣邦人民將不再擁有自己的領土和信仰!”
接著,她反問道:“而且我聽說克朗邦經濟好轉靠的都是一些犯罪的勾當,而且還詐騙了很多華國人,難道你不知道嗎?”
林逍道:“我當然知道,不過他們有錢了就發展建設,你們連最基礎的道路建設都沒有,更別提城市建設了,光是這一點還差得很遠。”
聽見這話,巴黛咬著嘴唇沉默了良久。
林逍沒有多說,把烤好的肉乾用芭蕉葉包好,這樣就可以儲存一段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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